历史

第2章(4 / 5)

琅崽崽肉嘟嘟,个头还不高,像个灵活柔软白面团子。

他先是在不远处停下脚步,好奇地打量番前方绿眼睛陌生大哥哥,然后发现新大陆般无比激动地走到迟炀面前。

三秒后,左脚绊右脚,“咚”下跌进迟炀怀里,差点把迟炀裤子给扯掉。

碰瓷技术堪称流。

被不认识小屁孩心安理得地霸占怀抱,迟炀哥哥表示非常无语,虽然小屁孩身上奶香奶香,但他还是满脸嫌弃地低下头,对上琅崽崽浑圆大眼

迟炀最近有点轻微近视,他取下隐形眼镜,做会儿眼部按摩,拿出金边眼镜戴上,像个动物行为研究员样,目光来回扫着刚才照片和凌瑾画。

画上凌琅搂着他肩膀,朝气蓬勃,初露少年锋芒,照片上凌琅也很蓬勃,但蓬勃是狂躁又森冷野性。

头羊,在几年时间里变成匹狼。

生物学奇迹终于在21世纪发生

迟炀眼镜片在灯光前闪烁下,脑子里迅速过遍和凌琅相关过往。

“你不想人家感激你,是因为受之有愧。”

迟炀语中

凌琅未置词。

过马路时候,迟炀慢步,在凌琅斜后方摩挲下下巴。

无功不受禄,看来打起架来六亲不认小狼崽还是有原则-

并拿来?”

迟炀双手插兜,站在门口等,心说这小狼崽子面露寒光样子还真挺能唬人

凌琅结完账出来,脸还垮着。

他对上迟炀温和笑意,烦躁心冷不丁被什下,痒痒,脸上沉郁也趁机随阵夜风散去

离开烧烤店,迟炀问:“你跟刚才老板挺熟?”

两人缘起还要追溯到十四年前。

那时刚刚失去父母迟炀搬来叔叔家住,对面凌家盛情邀请他去做客。

凌瑾只比迟炀大岁,年纪相仿,理所当然地被两家家长撮合到块儿玩。

那天,凌瑾穿着白色公主裙,坐在小花园里画画,安静到忘地步。

迟炀在旁边陪会儿,实在无趣,就四处走动两下,转角时候,遇到三岁多凌琅。

再次回到宿舍公寓,已经凌晨两点。

迟炀没有直接睡下,而是打开台灯,坐在书桌前。

凌琅书桌很干净,干净到灰尘和书都没有。

他掏出手机,翻到最近张照片,是六个小时前他在巷口拍

凌琅手揪着小流氓头发,手抡着拳头,表情凶悍到近乎失控。

凌琅:“不熟,上月有人闹事,出手摆平下,这老板就讹上。”

“你管请你吃霸王餐叫讹?”迟炀有些难以理解小朋友现在脑回路。

“他们在隔壁撒酒疯,抡酒瓶照脑袋砸,玻璃渣溅身上……”凌琅看着迟炀略微震撼表情,顿顿,“说这些不会吓着你吧?”

迟炀委婉地笑笑:“有点吓人,不过听听还好。”

凌琅把手揣进衣兜,不再讲细节:“总之打扰到吃烧烤,不然不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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