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崽崽肉嘟嘟,个头还不高,像个灵活柔软白面团子。
他先是在不远处停下脚步,好奇地打量番前方绿眼睛陌生大哥哥,然后发现新大陆般无比激动地走到迟炀面前。
三秒后,左脚绊右脚,“咚”下跌进迟炀怀里,差点把迟炀裤子给扯掉。
碰瓷技术堪称流。
被不认识小屁孩心安理得地霸占怀抱,迟炀哥哥表示非常无语,虽然小屁孩身上奶香奶香,但他还是满脸嫌弃地低下头,对上琅崽崽浑圆大眼
迟炀最近有点轻微近视,他取下隐形眼镜,做会儿眼部按摩,拿出金边眼镜戴上,像个动物行为研究员样,目光来回扫着刚才照片和凌瑾画。
画上凌琅搂着他肩膀,朝气蓬勃,初露少年锋芒,照片上凌琅也很蓬勃,但蓬勃是狂躁又森冷野性。
头羊,在几年时间里变成匹狼。
生物学奇迹终于在21世纪发生。
迟炀眼镜片在灯光前闪烁下,脑子里迅速过遍和凌琅相关过往。
“你不想人家感激你,是因为受之有愧。”
迟炀语中。
凌琅未置词。
过马路时候,迟炀慢步,在凌琅斜后方摩挲下下巴。
无功不受禄,看来打起架来六亲不认小狼崽还是有原则-
您并拿来?”
迟炀双手插兜,站在门口等,心说这小狼崽子面露寒光样子还真挺能唬人。
凌琅结完账出来,脸还垮着。
他对上迟炀温和笑意,烦躁心冷不丁被什搔下,痒痒,脸上沉郁也趁机随阵夜风散去。
离开烧烤店,迟炀问:“你跟刚才老板挺熟?”
两人缘起还要追溯到十四年前。
那时刚刚失去父母迟炀搬来叔叔家住,对面凌家盛情邀请他去做客。
凌瑾只比迟炀大岁,年纪相仿,理所当然地被两家家长撮合到块儿玩。
那天,凌瑾穿着白色公主裙,坐在小花园里画画,安静到忘地步。
迟炀在旁边陪会儿,实在无趣,就四处走动两下,转角时候,遇到三岁多凌琅。
再次回到宿舍公寓,已经凌晨两点。
迟炀没有直接睡下,而是打开台灯,坐在书桌前。
凌琅书桌很干净,干净到灰尘和书都没有。
他掏出手机,翻到最近张照片,是六个小时前他在巷口拍。
凌琅手揪着小流氓头发,手抡着拳头,表情凶悍到近乎失控。
凌琅:“不熟,上月有人闹事,出手摆平下,这老板就讹上。”
“你管请你吃霸王餐叫讹?”迟炀有些难以理解小朋友现在脑回路。
“他们在隔壁撒酒疯,抡酒瓶照脑袋砸,玻璃渣溅身上……”凌琅看着迟炀略微震撼表情,顿顿,“说这些不会吓着你吧?”
迟炀委婉地笑笑:“有点吓人,不过听听还好。”
凌琅把手揣进衣兜,不再讲细节:“总之打扰到吃烧烤,不然不会管。”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