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可南:「……」谁那倒楣,当你伙伴。
他对陆洐之生不出白莲花脑袋早已无话可说,遂转身道:「这事你想都别想。」
反正他跟陆洐之辩驳,绝对不会赢,还不如使傲娇大绝,不依到底。
果然陆洐之没法纠缠,乔可南坚持说不事,他从来没法、也不
毕竟像陆洐之这样,自信到人神共愤,还不常输官司,那是少数中少数。
而显然,乔可南是坚信传言。
记得小孩儿当年在律训结业后领到法袍,搁在手上足足看三天,陆洐之哂然,跟他说:「好好珍惜,往后它就是你伙伴。」
「嗯!」乔可南点头点很大,其实陆洐之言下之意是:拜托你,定时清洗……
乔可南直觉得能穿制服职业都挺酷,尤其是国家规定,意义大不相同,对这件袍子,他虽不敢洗,但仍爱护有加,随时随地用防尘套套着,有时在法庭里看到别律师,从公事包掏出皱得跟咸菜干样法袍,那真是……
台湾律师,出庭要穿法袍。
不是魔兽也不是魔法学校,就是法袍……法律人袍,底是黑色,样子有点像学士袍,长度过膝,领口及袖口处缀以其他颜色布料。原则上律师是白领,法官是蓝领,检察官是紫领,书记官是黑领,公设辩护人是绿领,通译是土黄领。
全丝材质,出庭时不管内里穿什,外头都要规矩穿着,代表庄严及身分,只要上法庭,大家必须褪去先前立场,单纯作为法律代言人,客观公正。
当然,这是理想中说法。
关于法袍,在台湾律师界有种有趣传说,就是不能洗,怕把好运洗掉,输掉官司,外加律师法袍领色是白,弄至泛黄泛绿(发霉),甚至泛黑(污垢)都有。陆洐之每回出庭,总会忍不住先瞥眼对手领口,以掂斤两。
而在两人「在起」之后某天晚上,陆洐之提议:「不如……穿法袍做吧。」
乔可南听,差点晕倒。「你你你……你说什?」
「穿法袍,做。」这事陆洐之想很久,乔可南有双漂亮好看腿,法袍长度过膝,倘若不着衣物,单单件,套在外头,肯定撩人至极。「做爱。」
「你不用强调!」乔可南简直鄙视他。「当初是谁说法袍是伙伴,要好好珍惜,嗄?!」
陆洐之摸摸下巴,理所当然道:「最亲密伙伴,用来做最亲密事。」
就他来讲,那完全是无稽之谈。
法庭上本就靠实力说话,谁说得有理,胜利就站谁处,至少陆洐之遇过几个难缠对手,法袍全洁白如新,干净整齐,同样不采信那个莫须有传闻。
陆洐之爱洁,平时连衬衫有点儿沾灰都受不,何况是充满神圣意义法袍?那在他而言有如战士长年征战用铠甲,须得好好珍惜维护,光换洗用他就有三件,万万无法忍受伙伴沾尘。
不过他不信,不代表别人也不信。
传闻之所以能成为传闻,正是因为有多数信奉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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