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要紧是,靠近陶都,996又发来播报:
【检测到主角,是否导入数据】
【检测到主角,是否导入数据】
莫恙:“?”
但某个瞬间,他回头,却汗毛倒竖。
铁灰色眼睛冷冷盯着他,没有丝人性温情,青年身躯已经不算单薄,矫健而极具爆发力,月光下仿佛道银白稀碎月影,如梦如幻,却带着,bao力残狞杀戮。
似要把他撕碎。
但他投掷出标枪,却是将想要跃而起偷袭莫恙狼妖贯穿,从狼口直直穿透狼背,钉死在地上。
莫恙虽然已经发现那头妖兽想要偷袭他,却还是顿顿:“谢谢。”
兔族原有几百人,走到这里,只剩下十几个。
阿苏默勒继续吹笛,看着漫天繁星,抚摸剩下族人。
它们是群笨兔子,连化形都不太会,只会啃草根,捡到他,就直养着他。他是兔群里唯只狼,最开始时,兔族甚至分不清他种族,他越长越大,它们就将兔子窝越刨越大,在最残酷冬天,用身体为他取暖,舔舐他脑袋。
那样温暖身体,他永远也不会忘记。
也不会忘记,它们只只被掀翻剥皮,被吞入肚中。
格。
阿苏默勒露出点奇异神色:“这是游商教,燕北曲子,他说来自首诗。”
“你读懂?”
“可以。”
莫恙也侧过头:“你喜欢燕北吗?”
血溅到阿苏默勒身上,他将标枪拔出:“不必。”
狼妖侵袭只是个小小插曲,收拾完后,队伍便又出发。
路越来越好走,接下来日子他们紧赶慢赶,终于在五月初,赶到荒北东南部中心,陶都。
据996探测,这里就是地裂原点。
陶都不是妖都,太阳王占据妖都在极北,但显然,陶都也算是妖族首屈指超级大城,远远便见妖气冲天,城墙高耸巍峨。
……
吹笛阿苏默勒看起来有些温柔,又有些静谧,看起来就是个善良妖族青年。
但很快,莫恙就打破这种印象。
晚上,或许是他们吃肉香味还没有消散,引来大群饿狼,个个都是阶妖兽,来势汹汹。
当然,解决它们对西霄来说不算什,莫恙在后面划水,时不时用狼爪子挠挠,装作很吃力样子。
“喜欢。”
阿苏默勒看着莫恙道:“燕北有流不完河流,吃不完粮食,很喜欢。”
从前他最喜欢事情,便是在兔族山坡,看着往来行商,带来诗和远方消息。
他向往燕北,如果能够拥有那样富饶广袤土地,他族人就不用再为点点食物,而付出生命代价。
兔族草场狭小、贫瘠、偏僻,养不活所有兔子,他们很少能够吃饱。但就算是这样贫瘠偏僻草场,也要被夺走,也要被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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