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读者会不喜欢主角?方远当然也是喜爱莫小凡,只是身份摆在这里,莫小凡会信他突然善良才有鬼。他现在也不怕主角,在去妖域之前,莫小凡就是个发育不良孩子而已,优点只有个:耐打。
厨房很快传来阵浓郁香气,过
方远看都没看,抬脚进屋:“咬口,扣颗灵珠。记得你月月例才三颗灵珠,下嘴之前好好想想。”
莫小凡僵住,喉咙里发出低低威胁声。
他虽然只有十岁,对方远却有着很深恶意,这股恶意不仅来源于原主对他惨烈虐待,还有更隐秘原因。
方远不知道他在想什,他提起袋竹笋:“去做饭。”
莫小凡却转身就跑,小短腿跑得飞快,下就消失在竹林路上。方远也不急,慢吞吞拿起片玉简开始看。他深知主角性格,被打是回事,心性却绝不软弱,拼死都会反咬打他人口,所以原主才会屡屡找他麻烦。
这夜平平安安过去,当太阳升起,竹林薄雾散去,莫小凡才迷迷瞪瞪醒过来。
小狗崽漆黑水润鼻头动动,闻到股好闻药香,忍不住多嗅两下。他从别人用过瓶子里闻到过这种药香,有时用爪子刮刮瓶子,还能刮出点黑色药末。
但这次是从自己毛毛里散发出来。
莫小凡常年遭受殴打,身体早就坏,只是凭着股子韧性蹦跶,即使方远给他敷上品灵药,也不能治愈他身上疼痛。但小狗崽只是稍微挣扎下就从软枕堆里爬出来,很轻哼唧声,悄悄顺着墙角往外走。
四个梅花爪落地无声,没有惊动这个陌生房子里任何人,莫小凡心里稍微放松点,却在刚刚踏出门、看到迎面走来人时绒毛倒竖,炸成颗黄色松球。
而且莫小凡认死理,或者说很少有人教给他事理,加之血脉影响,导致他固执到可怕,就算在条路上撞死都不会回头。比如只要清风剑派给他发工资,他就不会走,就算薪水微薄到让人发指,他都会勤勤恳恳打工。
小狗崽也是有修仙梦。
果然,傍晚时候,莫小凡沉默回来。看来是在管事那里确定方远话,又是阴霾又是惶恐看竹楼半晌,才化作人形,捡起那袋子竹笋去厨房。
穷人孩子早当家,莫小凡什活计都会干,也只有这样才能养活自己。
方远看似无动于衷,余光却看去那边,心里长长叹口气。
“哟,醒?”方远刚练完剑回来,笑吟吟看着想跑路狗崽。
日光下看得更加清楚,莫小凡原形瘦弱不堪,毛色枯黄暗淡,比他巴掌大不多少。但不难想象要是养好,会是怎样只黄澄澄小狗崽。
还是长毛短腿那种,美哉。
方远擦拭着剑,没有贸然靠近:“已经让人和管事说,从今以后你就是杂役,负责日三餐和竹楼打扫,不用再去如意峰。”
话音刚落,莫小凡就想咬上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