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正常人自然不会跟个疯子计较,更不会跟个疯子拼命。所以他只是叹气。
王风望着他,眼睛都好像有笑意,转问道:“你还在叹什气?”
常笑现在也想挖掉王风眼珠。
他恨得心中滴血,表面上却仍若无其事,道:“有些感慨。”
王风道:“哦?”
现在还剩多少天,王风心里有数,但并不在乎能否活足百天。反正都只是百天。
所以他悍不畏死,他随时准备拼命。他只求在这段日子之中,多做几件有意义事情。
对于这样个人,常笑当然束手无策。他虽然不知道那许多,但却知道王风真不要命,真敢拼命。因为他们第次交手,几乎就同归于尽。
他痛恨别人插手干预他事情。他更加痛恨王风。这个人非独干预他事情,而且还冒犯他尊严。
如果他能够拿下王风,最少也杀上十日他才肯将王风杀死。
王风道:“说不定。”
常笑道:“你这就不要命?”
王风笑笑。
常笑不禁亦叹气,道:“你这种人还是第次遇上。”
王风淡笑道:“好像这种人本来就绝无仅有。”
是个怎样子人?”
王风道:“其实你早就应该明白。”
常笑道:“哦?”
王风道:“只是个不要命人。”
常笑瞪着他,摇摇头。
常笑道:“实在想不到像这样恶人,运气居然还这好,能遇上你这个绝无仅有疯子。”
王风道:“是运气还是霉气?”
常笑道:“本来是霉气,后来,却是运气。”
王风听不明白。
常笑叹息道:“未遇到你之前切都进行得颇为顺利,但见到你之后事情就开始恶化,这不能不说是倒霉,可是第次没有死在你
只可惜他连与王风打个平手信心也没有。
他虽然样可以拼命,也恨不得跟王风拼命,却只是想想。
王风不要命,他要命。
他更无话说。个连自己生命都毫不珍惜人,他实在想不出还有什话能够要挟他就范。
他索性就当王风是个疯子。只有这样他心才觉得好过些。
伤在阎王针之下人,他并不是第个,但仍能保得住性命,他是第人。
随便什人伤在“要命阎王针”之下,都绝对活不过半个时辰,他所以能够活到现在,只因为临死之前遇上叶天士。
叶天士医术天下第,行踪也是遍天下,要找到他已经不容易,何况他只有半个时辰不到好活。
偏就是这巧,竟然给他遇上。他实在幸运,这简直已是奇迹。这种奇迹确已可谓绝无仅有。
叶天士也只能暂时保住他命,让他多活百天。
他好像已经明白,又好像还不明白。
王风补充道:“就因为不要命所以才敢拼命。”
常笑道:“你好像还很年轻。”
王风道:“最低限度比你年轻。”
常笑道:“你身武功,将来势必有番成就,说不定名满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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