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风心跳得更快,赶紧又问道:“这只鹦鹉怎会是红?”
王风道:“只喜欢踢人。”
血奴眼睛里又发出光:“只要你真喜欢,也可以让你踢,让你踩,让你用鞭子抽。”
王风心已经跳得很快。
他忽然发现她简直就是个妖怪,虽然可怕得要命,却偏偏又能激起男人心里种最野蛮、最原始欲望。
王风道:“你为什要在墙上画这些可怕图画?”
血奴道:“只要有人肯送这样珠子,不管他是死是活,都让他觉得满意。”
王风看着她,忽然发觉那老掌柜确没有说谎,这女孩子实在又可爱,又可怕。
今天晚上,在这奇怪屋子里,他是不是也会遭遇到同样能令他毕生难忘经历?他不敢想。他怕自己心跳得太快。
硬底皮靴,摆在个精致、雕花木架上。
“这是干什?”
王风笑笑道:“本来就没有,这是偷来。”
血奴嫣然道:“偷来更好,最喜欢偷来东西。”
王风道:“为什?”
血奴道:“因为偷来东西,通常都是好东西。”
王风也笑。
果还想保留这颗珠子,你就定是个猪。
王风人没有出去,他珠子飞出去。
飞得很快。
晶莹圆润明珠,世上有没有女孩子不喜欢?
没有。
“因为喜欢要人害怕。”她吃吃地笑着,说,“害怕也是种刺激,常常会刺激得男人们发狂。”
王风道:“这些妖魔在干什?”
血奴道:“在庆贺魔王寿诞。”她伸手指着那温文英俊年轻人,“这个人,就是魔王。”
王风道:“魔王为什这好看?”
血奴道:“对女人们来说,本来就只有最好看男人才配做魔王。”她眼波欲醉,身子贴得更紧,嗄声说道,“今天晚上,你就是魔王。”
“这是用来踩人。”
带刺皮鞭,挂在皮靴旁。
“这是用来抽人。”
床顶上挂着发亮银钩,王风却不敢问这是干什。
血奴在笑,笑得又温柔又甜蜜:“有很多男人都喜欢脱光躺在地上,让用皮靴踢他们,踩他们,用鞭子抽他们。”她看着王风,“你呢?”
他不能不承认这句话很有点道理。
血奴用赤裸半边身子依偎着他,柔声道:“现在你已经可以留下来。”
王风道:“朋友呢?”
血奴道:“如果你想要他留下来,也不在乎。”
王风道:“屋子里摆着口棺材,你在不在乎?”
血奴用两根春葱般纤纤玉指,拈起明珠,眼睛里就发出光。
美丽珠儿,和她眼波正相配。
王风静静地站在她身旁,看着她脸上表情,仿佛想看看她是不是会有什特别反应。血奴终于轻轻叹口气,道:“看不出,真看不出。”
王风立刻问道:“你看不出这颗珠子来历?”
血奴道:“看不出你这样人,身上居然有这样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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