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前面这些细节都是在为结局做铺垫。
白思君连忙操作着触控板往上滑,重新从开头看起。
当鼠标再次停留在第页上时,白思君突然回想到以前看梅雨琛作品时感受。
如果不看到书最后,你永远不知道他到底想表达什,等看过结尾之后,你又会立马想重新看看开头,然后再被那股恍然大悟之感震慑到心底发麻。
白思君只看七万字,知道点点结尾,现在他重新看开头,就已经有这种感觉。
白思君也懒得再解释,他知道反正他菊花已经注定不保。而且这本新书精彩程度完全出乎他意料,很能勾起让人读下去欲望,为早日看到这本书结局,他也愿意放弃自己捍卫已久雏菊。
白思君重新返回前面去改标点,这次他抛开读者身份,以编辑目光仔仔细细地去审读。
“梅,你这里有个成语用得不太对。”白思君皱眉道。
“嗯?”梅雨琛抬起眼来。
“你形容他们两个是‘情投意合’,这个成语确实是指两人合得来,但是现在这个多用在男女身上,这里可能用‘志同道合’要好些。”
道:“标点改完吗?”
白思君语噎:“呃,忘……”
梅雨琛挑挑眉:“还不赶紧改?”
“好。”白思君点下头,重新拿出工作态度,并不忘叮嘱梅雨琛道:“那你赶紧写。”
梅雨琛突然不回话,白思君下意识地瞥他眼,发现他正脸玩味地盯着自己。
曾经梅雨琛真回来,他不再是那个只写得出无脑恋爱小说失意作家,他文字又重新找回蛊惑人心力量。
白思君不禁有些感慨万千,尽管他名字还没有印在任何本书信息页上,但他第次觉得,责编工作竟然是这有意义。
旁梅雨琛突然笑道:“你干嘛,副快哭出来表情。”
白思君吸吸鼻子,压下内心翻滚情绪,对梅雨琛道:“没事,就是觉得……太好看。”
梅雨琛靠在沙发侧码字,白思君靠在沙发另侧校对,
梅雨琛沉默下,突然问道:“你还记得开头写到男主有个秘密吗?”
白思君认真道:“记得。”
“他喜欢同性。”
白思君愣瞬,他重新看向电脑屏幕,不太确定地说道:“完全看不出来……不对,有点苗头,但是读者不会往那方面想。”
“结尾时候他会做场梦,对象是他男同学。”梅雨琛解释道,“不过打算点到即止,不会写明。”
“怎?”白思君问。
“就这迫不及待?”梅雨琛戏谑地说。
白思君这才反应过来不对劲。梅雨琛写完书那天也就是他菊花不保那天,他竟然还催着梅雨琛赶紧写,这是不变相在说自己欲求不满吗?
“不是那个意思……”白思君赶紧解释道,“就是想看后面情节。”
“知道。”梅雨琛垂下眼,视线重新回到屏幕上,但是嘴角还带着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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