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给口水喝!”顾不得自己这把年纪,向这个中年男人哀求。他手中还有半瓶水,却拧开瓶盖送到他狗面前——狗舔着瓶口把水喝光。
“你还记得脸吗?”罗浩然摘下口罩,用手电往自己脸上照照,眯起眼睛看许久:“不,不记得。”
“十七年前,们见过,就在这里。”他脸上看不出表情,只有眼里微微放出丝寒光。
十七年前?们见过吗?不过,当时就住在这个地方,未来梦大厦建造之前,这里是片破旧老房子。而是个下岗工人,整天在家里无所事事,打打麻将炒炒股票……
“对不起,忘,你是——”
人,孤独地躺在底楼哈根达斯店里,看着黑暗中天花板,看着地上永远也擦不干净摊摊血迹,闻着从自己伤口里发出臭味——已经发炎化脓,堆白色蛆虫爬进爬出,吞噬着肌肉与血液。再过几天也许它们会变成苍蝇,从嘴里飞出来。
将会以最痛苦方式死去,但只要能多活天,或者个小时,哪怕分钟,也要活着。每时每刻都是折磨,单纯地消耗食物、水和氧气。人们遗忘这个地方,把抛在这寒冷寂静地底,只有莫星儿偶尔来照顾。
真正让害怕是饥饿猫与狗,它们把食物全吃光,又开始自相残杀。好几条狗围绕在身边,不时来嗅伤口,它们闻到化脓恶臭,还有行将死去腐烂之气。想等到死以后,如果没人把埋葬,肯定会成为它们美餐。
终于,看到那头像熊样大猛犬。
它迈着可怕步子走来,露出白森森牙齿,路淌着充满腥气口水。从这畜生凶恶目光来看,它是想要把吃。躺在地上无法反抗,对它说切人类语言也是徒劳,只能闭上眼睛,等待被咬破肚子,挖出内脏时刻。
还没问完,罗浩然已抓住手。
看到鲜血从手腕上飞溅出来,要是再年轻二十岁,肯定会喷得更高。
他用把利刃割开腕动脉,之后把刀丢在地上,装作z.sha样子。他拿出个杯子,盛满冒着热气温水,浇在被割开动脉上。那条狗坐在地上,漠然地看着就要死去。
直到最后刻,也不想放弃。
不过,这个世界上总有某些事情,是
“不要碰他!”突然,有个男人声音响起。
猛地睁开眼睛,那头狗熊似畜生掉头离开。
是谁救?仔细回想那个声音,不属于任何个幸存者。就当为还活着而庆幸时,整栋大楼灯光熄灭。
平静地接受这个事实,谁都无法逃脱死亡降临。喝完莫星儿留给最后半瓶水,剩余食物已被群狗抢光。伤口蛆虫在快速蠕动,就快变成群小苍蝇。
不知什时候,被群打架狗叫声惊醒,眼前亮起手电光芒,是大楼主人罗浩然,还有他那条米黄色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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