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等到时机恰好……
就该是告白时候。
龙拾雨就这样高高兴兴地牵着公主手,慢慢走过集市。
几步下来,他手中已经多好多串小吃,炸豆腐外酥里嫩,口咬下去那清脆声音都在舌尖蹦跳。他几口就吃下去。
沈朝幕在每家店铺商品中,对着罗密欧给清单细细搜寻。隔好久他才发现不对劲:“……你竹签呢?”
但现在他心意那清晰,这种行为就更显得……
真喜欢上个人,即便是再英勇猎人,还是和所有人样有着胆怯与小心翼翼。他擅长追猎,就这样把头嘤嘤怪给抓回家,但是有太多东西比追猎更难。
沈朝幕贯做事果决,这点点犹疑,主要来自某种不连贯感。
回想下,从最开始龙拾雨对他态度就非常热烈,甚至称得上熟络。而这种熟络并没有展现在其他任何人身上。
简单来讲,沈朝幕不知道最开始亲近是从何而来。
“为什要买这个?”
“保暖,就当是纪念品。”沈朝幕说,“在北恩不也买条围巾吗?”
于是龙拾雨挑件树叶偏红斗篷。
沈朝幕给他披着,顺便把领口那枚牛角扣给别上。那红叶轻颤,衬得青年皮肤白皙。
他就这样收获条斗篷龙。
衣服家店铺前停下来。
这里卖是塔步传统服饰,全都有着艳丽色彩,好似当地人奔放性格。
他目光落在斗篷上头。
塔步斗篷是由结实皮革与不同树叶做成,针脚分外扎实紧密,风刮来时候叶子轻轻摆动。
在久远时代前,兽族会穿着这样衣服外出,挡风又温暖。现在在节日时候还会见到他们这样穿,走过平原时,像是与自然为伍。
“哦。”龙拾雨说,“吃得太快,不小心起吃下去几根。”
沈朝幕:“……”
他转头就拉着斗篷龙倒退几步,回到刚刚个摊位,买本《现代食品安全》。
就这样花大半天,把整个集市都走遍,又
他最后还是拉过龙拾雨手。
带着某种喜悦。
虽然不知道龙脑袋里到底装着什奇怪思维,但是这绝对也是喜欢吧。
就算再不济,也必然是纯粹又热烈好感。
毕竟傻龙连说个谎都说不好,再让他伪装什情感简直比登天还难。
龙拾雨说:“你每次怕冷、使劲给套衣服时候,真很像网上说奶奶。”
沈朝幕:“……竟然不知道你是不是在骂。”
“怎会骂你呢。”龙拾雨高兴地伸出手,“要拉手。”
这回沈朝幕犹豫几秒。
之前还没察觉,拉手纯粹是为哄下流泪龙龙头。
买斗篷游客不少,都是拿去拍照和留念收藏。
沈朝幕冲龙拾雨招招手:“过来。”
龙拾雨毫无反应,盯着远处小吃铺。
然后他被沈朝幕抓着肩膀转过来,面对着大堆斗篷。
沈朝幕说:“挑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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