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顿律师走到警察面前,指着说:“你们有没有看到当事人杀人?”
警察看看说:“看到他浑身是血冲向电梯,手里还拿着凶器。”
“对不起,只要你回答——有没有亲眼看到,当事人杀人过程?”
警察无奈地瞪眼:“没有。”
“谢谢!”律师转身对着法官说,“问题完。”
是个替罪羊。”
哎呀,这位大叔真是目光犀利,针见血。
还没等来得及看第四双眼睛,法官大声道:“关于高能涉嫌故意杀人案,控辩双方已完成开场陈述,接下来请检察官举证。”
律师已给上过美国司法课,法庭审理第关是开场陈述,先由检察官告诉陪审团指控性质、案件发生经过和支持控诉证据。接下来是辩护律师开场陈述,说明自己辩护要点,使陪审团对案件产生疑问。
第次见到对指控检察官,四十岁左右白人男子,像个老实巴交美国农民。然而,当他靠近瞬间,眼里闪过丝不易察觉光,令心惊肉跳。
法官俯身对检察官说:“起诉方有没有要再问?”
辩护律师交叉询问后,检察官可以再直接询问证人。通常证人没有说到要点,或被律师抓住小辫子,需要检察官澄清证词模糊之处。但辩护律师也可以再度询问,持续攻击证人可信性。这就是庭审片里常见唇枪舌剑,检察官与辩护律师你来往,经常把证人或被告折磨得半死。但是,如果某方触犯法庭上规则,比如询问方式有诱导之嫌,或者询问与本案无关内容,另方可以当场反对。但对方也会向法官简短解释,这样提问理由
恐惧地将头转向另边,才看到律师萨顿先生,他气定神闲,胸有成竹,看来刚才开场陈述效果不错。旁听席上坐几十个看热闹,莫妮卡醒目地坐在第排,栗色长发束起绾在脑后,混血双眼直勾勾看过来,读心术发现她心里话:“加油!”
默默给自己鼓劲,却随着检察官脚步声,下意识地往后退着。
现在是审判第二阶段,起诉方应当向法庭提供证据,出示物证和传唤证人出庭。检察官微笑着取出物证,展示给陪审团和法官看——包括杀人凶器,沾有大量指纹,被捕时带血衣服,还有凶案现场照片。面对这些骇人物件,让不时闭起眼睛,更不敢与检察官对视。检察官在描述这些证物时,不断采用“凶残”、“血腥”、“冷酷”之类字眼,试图让陪审团对深恶痛绝,认定就是个十恶不赦杀人魔鬼。
起诉方证人出庭,先是逮捕两位警察——“黑白双煞”。这两位仁兄宣誓所说都是事实,对他们大概也是家常便饭。警察先对进行辨认,回答检察官提问,陈述案发当晚接报911,赶到现场在电梯口抓住。
然后,是法庭上最精彩部分——交叉询问,辩护律师当场向证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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