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银子??太多吧!”掌柜心痛。
“是个噱头,开始要有噱头,才会吸引真正有故事人来。”宋凌霄说,“大不后面们看着情况调整。如果真能得到个好故事,这点钱值得。”
掌柜还在那算账:“个时辰共计八刻,小老板坐镇书铺天时间大约是两个时辰,也就是十六刻,每天十六个故事,花出去十六两银子,这、这……”
要知道这栋二层铺面,年租金才八十两!
“坐镇时间太短,不在时候你可以代听故事,天至少听四十个故事,也就是五到六个时辰。你觉得新鲜,或是特别吸引人,叫他留下姓名住址,就说们有意给他出书,先把他吊住。”
草,出师未捷身先死。
“小老板,你别急啊,反正这种书印制成本很低,可以多试试,卖不出去也亏不多少钱。”掌柜劝解道。
“好吧……”宋凌霄揉揉太阳穴,也不能指望步到位不是?
“咱们是引进建本小说,还是怎做呢?”掌柜询问下步计划。
“咱们不引进别人,只做自己书。”宋凌霄说,他也想直接当个书贩子,进货出货赚差价,但是书坊经营系统不允许啊。
笑道。
这哪是才子佳人,这明明就是艳遇小说,满足穷秀才幻想罢,粗陋文笔,油腻桥段,看本就能少吃顿饭。
“掌柜,你说实话,你觉得这种小说好看吗?”宋凌霄忍不住怀疑起自己审美来。
“小老板出身不凡,又在国子监上学,是贵人,认为这种小说过于低俗无聊,也是很自然。”苏老三没有明确表明自己态度,但是显然,在宋凌霄审美,和书生进京赶考艳遇故事之间,他是偏向后者。
“那就是说,你觉得还是挺好看。”宋凌霄陷入沉思。
“小老板果然是魄力非凡,”掌柜赞道,赞完又犯难,“那……咱们找谁写呢?”
“当然是消费主力,小说主角——书生。”宋凌霄说,“拿纸笔来。”
掌柜依言拿来纸笔,好奇地看宋凌霄写字,宋凌霄经过阵子苦练,毛笔字已经勉强能看,他在纸上写“有偿征集赶考故事”八个大字:“贴出去吧。”
掌柜看,忙问道:“这故事是什意思,是写出来,还是口头讲?有偿又是怎个有偿?咱们银钱不多,大头要拿去做举业书,总不能谁进来编个故事都给钱吧?”
宋凌霄沉吟下,说道:“是口头,每个人讲刻时间,不管讲好坏,都给两银子。”
做通俗小说最危险就是以自己审美妄自评判大众喜好,可是宋凌霄又不得不面对个现实,就是现在最流行书,他看不进去。
完犊子,这还做什通俗小说!
就像全职写手写网络小说,发现销售榜靠前书踏马本都看不进去,那还写啥,趁早收拾回去上班!
扎心归扎心,但事实如此,宋凌霄不得不忍痛承认,也许……
他做不通俗小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