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烨跳完最后小段,最后缓缓站定,将握着手杖那只手放在胸口,对着查理优雅地鞠个躬。
最后手杖甩,施施然地离开赛圈,回到自己舞台。
非得形容杜烨这刻在舞台上形象,该说是名穿着白色中东长袍王子,手里拿着手杖,脚下踩着电动滑轮车,正在检阅他士兵,巡视他国土,对他国民微笑示意。
古典与现代结合,并不显得突兀。
事实上,现代中东国家那些土豪们,过就是这种生活。
在外人眼里,他们极富魅力,而且神秘,就像住在金砖堆砌华丽宫殿里。
可实际上他们也紧跟潮流,热爱生活,是活生生人,
而且他对这个音乐很熟悉不是吗?
既然可以提前两秒停下来等音乐,为什就不能更早用这个音乐构思过舞蹈,所以才能够那精准地把握音乐节奏,在奈伊笛出现推高潮时候,做出让人热血沸腾技巧动作。又在奈伊笛消失时候,结束自己大地板动作呢?
不管怎说。
杜烨这个舞很厉害。
简直要超神。
个变化裁判和观众啧啧称奇。
也太强吧?
他是怎做到?
是计算好?
还是巧合?
杜烨在这首音乐里,跳出他印象里中东王子。
“帅啊!”
“继续啊!”
“啊啊啊啊!”
从刚刚起,尖叫声就直没有消失。
而且就算剩余时间,杜烨也踩着节拍,在乌德琴伴奏下跳出段格外契合音乐舞蹈。
他跳是中东国家男士“手杖舞”。
上半身动作弧度不大,身体维持在个有着优质教养绅士姿态,注视着裁判方向,下巴扬起矜贵线条,微笑着,头随着节拍缓缓地点头。
偶尔肩膀也会提下。
与此同时,他大量地运用【滑步】技巧,保持身体稳定。
从感性上考虑,他们更愿意相信这是巧合,否则杜烨得强到什程度啊?还是人吗?
但理智告诉他们,这就是真。
都是杜烨实力。
杜烨卡点超强。
是个用大地板也可以跳舞B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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