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斯宁低头拉拉林修永手,支支吾吾地说,“那亲个嘛。”
真到撒狗粮环节,他才有些后知后觉害羞。
虽然这天对于林修永来得有些迟,但是他终于给出自己回应。
不算太早,也所幸不算太晚。
林
实在是太多情绪涌上心头,不知道该先表达哪份才好。
“那就是答应。”林修永冲他笑笑,伸手取出戒指戴上他无名指。
然后用自己碰碰他,笑着说道,“现在们真是对。”
白斯宁愣愣低头看着戒指,银『色』在指尖上泛着光,款式样对。
他反应会儿,才回头冲着大家晃晃手,“要结婚啦!”
林修永直直地看着他,又说,“有很多缺点,占有欲很强,很偏执,会经常吃醋,也会时时过问你行踪。这样林修永,不太温柔绅士,你愿意跟他永远在起吗?”
白斯宁瞪大眼,努力把眼泪憋回去。
有这样好个男人如此深爱他,费尽周折和他重逢,他说不出拒绝。
况且,从大到毕业,林修永已经完整融入他生命,成为密不可分部分。
不能分开,也无法分开。
,“你说话呀。”
林修永被他可爱样子闹得心软,笑会儿才开口:
“宝贝,也许你觉得太快,但是对于来讲,点都不快。喜欢你六年,两千多个日日夜夜。早就已经把你规划进未来,想要照顾你,保护你,好好爱你,平安到老。”
“为你穿越回来,就已经表现出爱你决心,为你,甚至愿意付出生命。”
“爱你,很爱你,比你想象还要爱你。所以希望你勇敢点,答应与共度余生。”
“这反『射』弧,都快过去五分钟吧?白斯宁果然是傻子,傻人有傻福。”
“恭喜啊,二位白头偕老,百年好合!”
“林修永太不容易,终于走到这步…”
“都答应,是不是该亲个?”
众人开始纷纷起哄接吻,热闹非凡。
如果生命里没有林修永,他定会觉得遗憾吧。
这个共度余生邀请,实在是太诱人,他已经深陷其中。
他摇头,好像感觉这个动作有误解,又拼命点头。
“你很好,是还不够好。但是愿意,愿意跟你直在起,直相爱,过辈子。很傻,希望你多包容,不要嫌弃。以后,也会更加努力爱你。”
他说得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
白斯宁手心拼命地出汗,他眼眶微润,喉结滚动,很多情绪在胸口翻滚,却不知道该说什。
他手足无措,被这场景和这片玫瑰,彻底震撼住。
这会儿他才注意到林修永今天穿得格外正式,两件套西装合身服帖,连头发也打理地非常整齐。
而自己,穿着幼稚卡通t恤,呆呆傻傻站在玫瑰中间,像个傻瓜。
这样平凡、呆呆、智商不太够白斯宁,他真愿意共度余生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