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施阅垂下眼,嗓音发哑,“他不耐疼。”
他转身离开,立在楼梯口等候保镖撑开伞,傅施阅伸手接过伞,拾级而下。
从棋局开始,落子瞬,傅施阅就没打算放过林斐,现在更不可能。
遇到林斐第次,是傅施阅母亲忌日,那个女人怕极他,以至于宁愿去死,也不愿意和他起生活,死前还执迷不悟,可笑说像他这样人永远不会有人爱。
连遗言都那无知,所谓爱和喜欢,从生物学上来讲不过就是繁衍动机促生荷尔蒙带来原始冲动,再来点多巴胺和羟色胺引起兴奋和幸福感,保质期两个月到三年不等。
“是啊!刚给他纹完,他笑那甜蜜劲,都羡慕你,还说什大学毕业就结婚,结果回头就来洗,都不知道说什好!”姑娘摇摇头,叹气。
傅施阅推起眼镜,短促地捏捏挺直鼻梁,声音轻到不可闻,像在问自己,又像在问他人,“为什要洗?”
答案显而易见。
如果没有那句话,应该是在床笫之间看到这个纹身,那双尘不染眼睛会得意洋洋,扑在怀里搂着他脖子,笑着问他要不要打断腿。
傅施阅清晰深刻认知到——林斐喜欢他。
不淡威胁,“如果在其他地方看到这张照片,会生气,明白吗?”
姑娘小鸡啄米样点头,“你是他男朋友吧?”
傅施阅想起自己生日那天,林斐在车里告白,当时并没有否认这个称呼,“是。”
姑娘紧紧抱着聚宝盆似手机,“你们闹矛盾吗?”
傅施阅偏过头看向倾盆而下大雨,嗓子发痒,“嗯,把他惹哭。”
林斐居然第次见面就说来爱他,傅施阅用些手段,让这句话变成真,喜欢与不喜欢不重要,迟早会消退。
他想要不是这个。
重要是无法脱离,不死不休。
林斐打整晚游戏,第二天睡个上午,醒来睡眼朦胧,伸手
近三十年来,世界上唯个,真正喜欢他人。
那是种直白热切,赤诚相待,百般讨好,没有任何样东西比个少年感情更珍贵,他费尽心机得到,却又轻而易举作践没。
姑娘感叹,“你劝劝他,剩下两次别来,平时给人洗纹身鬼哭狼嚎,他刚纹完就来洗,可比别人疼多。”
傅施阅摸摸绷紧喉咙,“很痛吗?”
“痛啊!用砂轮来回打磨纹身,他挺耐疼,愣是滴眼泪都没掉,都服气!”姑娘说。
眼泪构成简单,在化学上可以归类为弱酸性,不具备任何伤害,可这种弱酸滴在他手背,却变成腐蚀硫酸,他反复仔细洗手,但适得其反,这种酸从手背直攀爬到心底。
所以,他查看昨天林斐离开后行动路线,在这家纹身店停留两个小时,想知道林斐做什。
答案令他胸口发麻,像琴弦共鸣似颤栗。
姑娘欲言又止,“你劝劝他,别洗纹身。”
傅施阅怔愣,呼吸骤然停滞,“洗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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