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古尔丹……雷克斯之颅!不对,什颅不撸,这就是脑袋!这还是比较有创意,隐蔽性也高。谁也不会想到命匣居然会做成骷髅头模样,可以随便找个墓地把头颅埋进去,然后把墓穴主人脑袋戴上来,就是换个脑袋而已,十分钟就搞定。”
“你绝对很久没有来主位面吧?或者,干脆不是在这个位面成为巫妖。”
用怜悯眼光看着他,若他真这做,九成悲剧,成变喜剧,别人眼中喜剧。
“嗯?大人,此话怎讲?确是在冰寒位面成为巫妖,难道这个构思不够隐蔽。”
“若是在百六十年前,若你能够忍受尸骨味道话,这确是个好主意,但自从《盗墓手扎》这本传奇小说大卖后,其中主角靠着盗墓走向传奇旅程,最终成为国首富,盗墓行吸引无数参与者,甚至连行规和流派都已经被指定出来。而在真有人挖出上古神器后,不少强者都会不顾脸皮加入这行当,某个痴迷这行不良传奇法师,更是发明地下魔法物品侦查术,不少穷疯法师都会做做兼职……”
取向貌似都已经偏差。
至于本人?心动?呵呵,死猫!都说谁再提桃子公主谁就等着倒霉吧!说过不许你变得比高吧,捂着“吴彦X之颅”发出怒吼——“你这是自寻死路!”
“……等下,你不能那样做,就算不解风情,也不至于……”
从灵魂契约之中已经知道即将发生,但剩下话已经说不出口,在阵扭曲之后,留在原地,只有只粉红色狼牙棒。
“嗯,从今天起,你就是传奇神兵粉红毛毛兔酱,让敌人忍受被粉红毛毛兔杀死耻辱吧。”
腰间雷克斯之颅灵魂之火不断晃荡,似乎已经猜到自己若真那做,会发生什。
“……巫妖命匣可是有价无市稀缺货,在这个魔法光华之中等于传奇以上物品。那,最多半个月,你脑袋就会被挖出来,要被当做未知奇物摆上排卖行,要被当做诅咒物品送去圣堂教会做净化,那,恭喜你,史上最蠢兼死最好笑巫妖就此诞生。”
看着雷克斯之颅沉默,但那动摇灵魂之火无疑说明他恐惧,而心情也好多,被调戏郁闷扫而光,果然自己心情不好时候,就要让别人心情变差,看着别人苦瓜脸,自己心情就会变好。
但虽然在如此调侃,但
“你个变态基佬……”
……
从某种意义上,巫妖雷克斯也算是研究成书呆子典型,虽然没有玛格丽特那天然把自己灵魂之匣做成灵魂之瓶摆在房间中间,但把自己命匣随身携带,也算是朵奇葩。
“……躯体必须和命匣在个位面,刚刚来到这个位面不到半个月,还没来得及找到安全命匣存储地,本来打算在这次旅行时候就找个……”
“噢,所以你才化身吴彦X之颅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