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37章(2 / 5)

“…………”

谢洵听半终于忍无可忍,把站在床上那个酒疯子拽下来,言不发强行给他把另只袖子抽走,将外套往边上

“宝贝!”程澄发觉自己成功以后也兴奋得到处找谢洵,显摆似朝他抖抖那半空掉袖口,“你、你看!手……手,不、不见啦!”

“……嗯。”谢洵面无表情地附和,“那你可以让另只手也不见吗。”

他发誓当年谢聆小时候也没这幼稚过。

然而喝醉程澄兴致勃勃,他不太好直接泼冷水。

随便应句也不会少块肉。

程澄听懂归听懂,但似乎忘自己还在床上,蹬蹬腿想要站起来。

谢洵不明白他就脱个外套怎就要站起来,但还是扶着他,怕他继呼吸困难和醉酒以后,再多个摔倒。

而醉鬼在他帮助下,雄赳赳气昂昂地终于站起来。

谢洵外套也不是什复杂款式,按理说是只要两只手互相扯就能完成事。

结果程澄像是不知道怎脱衣服似,站在床上,像两只手不能同时使用似,开始奋力地抖动其中只。

睡。”谢洵碰碰程澄抱着自己手臂,想让他松开些。

程澄虽然抱得紧,但力气并不大,因此在谢洵叫他两三声仍然没回应时,终于自己动手,试图把程澄小臂轻轻挪开。

结果这样个动作惹得对方又不开心起来,谢洵越是想要把他拽开,程澄就能在被他拽开后秒,重新贴上来。

谢洵记得刘叔也偶尔说过,程澄从来没有黏人习惯啊。

只是他又不好使蛮力,这样下来几次以后,谢洵倒是没什感觉,扒拉着自己那个醉鬼倒是已经有些筋疲力尽意思。

谢洵想。

“好!看!”程澄受到鼓舞,开始奋力地抖动。

结果这次边抖边还唱起歌来。

不得不说程澄在美术上有不错天赋,大概率是从音乐天赋上面挪过来

毕竟他哼出来那点东西甚至没法听出旋律,每个音都在离家出走——关键是这人还要捏着嗓子唱戏腔,结果唱出二胡断弦凄厉效果。

又抖又甩,然后身体还扭来扭去地摆动着,简直像在原地蹦迪,柔软软垫也被他弄得发出吱呀吱呀诡异声响。

谢洵看着这人发疯,眉头跳跳。

这比突然时兴起要画画还离谱些。

然而谢洵外套对程澄而言大号,他这两下,还真抖下来只袖子。

不知道为什,谢洵忽然想起程澄在起求着自己陪他约会时,给自己发送张摇头晃脑表情包。

谢洵开口,想要强硬点:“程澄。”

“哎。”对方软绵绵,就回个音节。

“……你先别抱,把外套脱。”谢洵语气于是也没那强硬,不过还是试图跟他讲讲道理。

“噢!”程澄看上去似乎是听懂,甚至还重复下要求,“脱衣服吗,会。”

……谢洵总觉得哪里怪怪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重生之大涅槃

奥尔良烤鲟鱼堡
苏灿回到了自己十六岁那年的夏天。最关键的问题并不是在于苏灿如何去适应这全新的开始。而是明天过后。中考,就将没有选择的迎面而至!跨过了时空的界限,站在时光的这头,面对那曾经让他泪流满面的过去,苏灿要如何一步一步重拾遗憾,在这年代下面,如鹰似隼,划出灿烂的弧度?
最新小说: 残虐记 妻子的后事 再见,哥伦布 月球 无底牌游戏 亲爱的蜂蜜 万人嫌死后他们都后悔了 就算变成丧尸也要摆烂 卡塞尔不欢迎逻辑 大超的五条猫猫饲养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