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余流利地背遍,又用那羽毛笔个个写出来。
圆胖金色字体在白纸上,如闪闪金色星星。
神弯起眼睛:
“很好。”
柳余还没意识到,自己就飞起来,落到台阶前,只手搭到她头顶,轻
他却放开她,重新开始教导下个字符。
柳余抬头看去,只看见他线条凌厉侧脸,雪袍让那张脸越发得剔透,也越发得……冰冷。
“专注。”
柳余收回视线,专注地看着白板。
下午没过多久,那四十个基础字符,她已经可以字不落地读写出来。
柳余压下心底丝酸涩,摇头:
“没什。”
往事不复,多想无益。
谁知对方却不肯放过她,伸手托起她脸,冰凉手指和他那双绿眸形成对比:
“……又是这样眼神。”
金色液体像是流动金粉,有种华贵而精致美。
柳余简直爱死这支笔——
也许是小时候过得太朴素,等长大后,她就更偏爱那些看起来华丽精致东西。
神也许习惯教导孩子们,他在讲课时,态度严谨而细致,在她犯错时,也大多都是温柔地鼓励。
“很好!”
友好大舌音现在已经困扰不她。
只是确实如神说那样,字符记起来有些难度——明明知道它是什形状,可印到脑子里,却像隔层朦朦胧胧纱,十分困难。
但她从来不是个气馁人。
她习惯在这些字符里找规律,任何种语言,但凡能形成体系,都是能找到规律,她之前找不着进入大门,而现在,有神带领着,就轻松多。他美妙声音在耳边静静流淌,时间都好像停止。
在图书馆没日没夜强记个月时间,到底没有浪费,在这时候回报她。
自豪再次填满她心间,柳余找回曾经在课堂上游刃有余感觉,嘴角弯弯:
“学会!您看,说没错,四十个字!”
这时,神已经坐回他神座。
手支在黄金扶手上,正闭着眼睛休息。听到她话,狭长眼皮掀开,那清透绿眸就这样撞入她眼睛:
“哦?背遍。”
“贝莉娅·弗格斯,不是替代品。”他平静地陈述,“不要总用这双哭泣眼睛看着。”
“是神。”
他向她宣告。
柳余垂下眼眸:
“是,您是神,当然知道。”
“是这样。”
“……没关系,贝莉娅,你还只是个孩子……孩子,是容许犯错。”
当熟悉语句再在耳边响起时,柳余忍不住朝前看去。
他就站在桌子另边,微微俯身,那张和盖亚·莱斯利相像脸上露出困惑:
“……怎?”
她掌握得比想象还要快。
个上午时间,已经掌握三十个。
她几乎没有秒休息过,嘴里叽里咕噜,手中也拿着羽毛笔写写画画——
神将那支羽毛笔赐给她。
神奇是,写上午,羽毛笔笔墨像是用不完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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