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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3 / 4)

边以秋被耳边气声撩得心尖儿发软,缓半天才反应过来柯明轩说应该是君临天下那套房子。

虽然两人关系已经明确,边老大也每天变着花样努力谈着恋爱,但自从上次跟柯明轩打完那架离开之后,边以秋还真没再踏进过柯少爷家门。

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两个加起来超过六十岁大男人都仿佛刻意避开这个问题。或许对他们来说,确定关系是回事,要登堂入室住在起那又是另外回事。

两个性格鲜明又没有什共同喜好男人,在同张床上和谐共处那是很容易,但在同个屋檐下生活那基本上是很困难。尤其对边以秋而言。

他这人向过得比较随心所欲,脑子里没有什“家”概念。五岁以前大杂院最靠里那间破屋子他已经没有什印象,在孤儿院待那两年对他来说也没有任何值得留恋地方。后来流落街头,有个遮风挡雨窝棚可以睡晚上就已经很不错,“家”这种东西在他眼里根本就可望不可即,以至于被九爷带回煦园,也没有想过那个地方会是他家。

已经到市区,喝酒过来接你?”

柯明轩说酒店地址,边以秋到时候,远远就看到他双手抄兜站在门口。

边以秋自己开着车,估计又在半路把左诚赶下去。柯明轩坐上副驾驶,他边开车边随口问句:“其他人呢?”

“今天过节,都得回家露个脸。”所以吃完饭早早就散

“你不回去?”

那房子太大,大得当年自己站在繁花锦簇庭院里,看着来来往往佣人投注在自己身上目光,总觉得格格不入。就算几年后自己身份从打手变成“秋少爷”,那种感觉依然存在。所以九爷去世后不久,他就搬出来。

月麓山庄房子不管从哪方面看,都算得上数数二豪宅,而且还有疼他时叔,和蔼厨娘,按理说普通人家标准配置这里也有,但他依然觉得不像家。宁愿在俱乐部每天晚上睡酒店,也不愿意回去。冠冕堂皇理由是名人离玖安近,去公司方便。事实上他个月踏进办公室次数只手都能数得过来。

归其根本,边以秋觉得自己大概是喜欢热闹点地方。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生活才适合他。所以柯明轩说他们是只能和对方上床打炮那种

柯明轩没有第时间回话,边以秋转头看眼,以为他不高兴,于是赶紧找补:“那什,不想回就不回。要不要去名人玩玩,今天晚上有活动……”

“你跟回家吧。”柯明轩突然打断他话。

边以秋握着方向盘手差点打滑,阵刺耳刹车声过后,车子突兀地停在马路边上。

“你开什玩笑?”

没有开玩笑。”柯明轩侧过身,把将人揽到自己面前,二话不说先来个气场十足吻,直啃得边老大晕晕乎乎才用自己那相当具有蛊惑意味嗓音在他耳边说,“不是父母家,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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