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如此。而且还收到
浩大要塞联军缓缓行走在前往边陲镇路上。
队伍最前方是要塞六大家组成骑士团。从各家骑士盔甲和打扮上,就能看出其所属家族实力差异。毫无疑问,最为醒目当属莱恩公爵麾下骑士们,胯下坐骑都是来自王都短尾马,善于长跑,体形比其他马匹大上圈。坐在马背上骑士更显得威武不凡,他们盔甲由要塞“锤子与龙牙”铁匠铺统打造,银光发亮厚实护胸上雕着硕大狮头,肩甲处则是两只狼头,仿佛在张嘴咆哮。背后披风上绣有精致花纹,腰间还系着红色绸带。
这些骑士可不是样子货。每年邪魔之月结束后,他们都要负责出城清剿残余邪兽,保证陆路畅通。每个人都积累相当丰富战斗经验,论起单打独斗,他们并不比王都骑士团差多少,只是数量上略显不足——当然,以公爵之力攒出支百五十人精锐骑士部队,已是笔十分惊人花费。
莱恩公爵满意地看着这支锋锐之师,毫无疑问,有他们力量,西境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得他。
走在队伍中间是佣兵部队,他们装备相比之下就逊色不少,大部分人穿着有些老旧锁甲或片甲,要缺护手,要没有头盔。还有部分人只装备廉价皮甲,武器也是各式各样。他们沿道路散很开,三三两两地搭在起,边走边大声谈笑,似乎此行不是为去战斗,而仅仅是场踏春观光罢。
排队伍尾端是被各领主强征来自由民,他们拖着辆辆运载着食物和帐篷独轮,慢吞吞地跟在佣兵身后。行进速度差异使得这支千五百人左右队伍拉得非常长,最前面骑士部队需要时不时停下来,等待后面人马跟上。
“大人,”麋鹿伯爵希尔泰·梅德拉扯缰绳,让自己和公爵齐头并进,“们离边陲镇还有小半天路程,顺利话,应该能在犬时(下午4点)到达。到时候部队是休整夜,等隔天早晨再行动,还是立刻向领主城堡发起攻击?”
“难道你还想在野地里睡上觉吗?”公爵笑道,“晚上觉得们应该躺在城堡大床上,而不是湿漉漉泥巴里。当然,王室脸面还是要顾及。抵达边陲镇后,会先派出使者,劝他投降。”
金银花伯爵走在稍微靠前位置,他回过头,“骑士们走天,人和马都疲惫,直接进攻话会不会不太妥当?毕竟,罗兰·温布顿靠他那点矿工安然度过整个邪魔之月,觉得们还是谨慎点好。”
“哈哈,别人不清楚也就罢,连你也不知道邪兽底细吗?老朋友。它们在野外时确可怕,行动迅捷,力气又大得惊人,但有堵城墙话,大多数邪兽都只是靶子。它们终归不过是群野兽。”麋鹿伯爵耸肩道,“倒是惊讶他能这快建出座城墙,可是光凭这个,总不可能抵挡住骑士们吧?他们可不是没有脑子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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