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理由……夜莺愣住,听起来毫不着调,但那股意识偏偏在告诉自己,对方没有说谎。
“不明白……既然想做名冒险者,你为何要加入共助会?”
“不是冒险者,是探险家!”闪电强调道,“跟那些拿钱干事人可不样。说是冒险者,其实不过是什脏活都干豺狼。而探险家只为兴趣行事!至于为何加入共助会…
但她面前空无人。
“不要紧张,不想和你打。”
夜莺抬起头,发现对方竟浮在空中,“你是谁?”
“叫闪电,才加入共助会没多久,天天在外面跑,你不认识也正常。”她故作轻松地笑笑,“但认识你,大名鼎鼎夜莺,幽影中杀手。”
“哈卡拉派你来?”
“导师大人!”见到哈卡拉倒下,众女巫慌张地围上前来。
“蠢货!咳咳……”她捂着伤口,只觉得下半身完全失去知觉,“快,快去给杀掉那个叛徒!”
而此时夜莺早已携着温蒂起,遁入迷雾之中。
回到岔路口,她看到陷入昏迷温蒂前臂已经变黑,毒液正逐步扩散,不能再犹豫。她咬咬牙,撩起对方袖子,用布带将胳膊上沿扎紧,再从鞋底抽出把无柄匕首,用力向下扎去。
花半刻钟,她才将温蒂整只胳膊切下,脱下袍子小心翼翼包好,再抽出两根带子捆紧在背后。只要能活着回到边陲镇,娜娜瓦便可以让这条断臂完好如初。
“不,不,别误会,”闪电缓缓落下,单脚点地,“想跟你走。”
夜莺时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什?”
“你说啊,们应该有自由选择自己生活方式权利,”她顿顿,“选择跟你,就这简单。”
“为……什?”夜莺原本已经对共助会彻底失望,就连温蒂都无法完全相信自己,而眼前这名女孩——她确实还是个孩子,约莫十四五岁年纪,和娜娜瓦相仿。头清爽利落金色短发,面容神采飞扬,言语里充满着和年龄不相符自信。她没有穿着共助会发放长袍,而是套便于行动贴身长衣长裤,外加件满是口袋和补丁、陈旧得看不出年份皮质短外套,最后配上腰间两条不知从何处捡来粗皮带,乍看起来倒像是副男子打扮。
“因为你说那些,呼哧呼哧喷着白气黑色机器,沾水就能变成石头灰色粉末,还有能爆发出雷鸣般巨响雪芒,想去看看。”她昂首道,“可是立志要成为探险家人,当然要去有意思地方。”
但……真还能活着回去吗?
自己个人来这里花三天时间,背着人行动只会更慢。如果走得快,不小心滑下小道话,她没有把握还能爬上来。
温蒂手臂仍在渗出鲜血,这样下去撑不三四天,但夜莺别无选择,她绝不可能丢下温蒂不管——对方是为自己才受伤。
“需要帮忙吗?”
听到陡然出现询问声,夜莺几乎同时展开迷雾,摆出防御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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