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敏在审结束后喊那句“《婚姻法》根本不保护婚姻”,其实并不对。
《婚姻法》虽然还不够完善,也尚有漏洞,但在最大平衡中,倾向保护,仍旧是法定配偶和婚生子女权益。而因为没有婚姻关系保护,李梦婷就比蒋文秀被动多。
成瑶打起十二万分精神:“那房子是李梦婷和张浩本打算作为婚房房产,这房子是他俩花400万全款买,从李梦婷提供银行流水上,李梦婷出资150万,那剩下250万都是张浩出资。”
钱恒扫眼资料:“共有房产这种不宜分割标,会考虑生活实际需求进行分割,但张浩和李梦婷家境又都不是没这套房就影响生活状态,更多可能性是法院会按照出资多少,优先分配给出资占大头,另方则按照共有份额拿到折价补偿。”
这样很不妙。
来收拾就行。”
薛明故意把“十分钟”和“等你同事走”加重语气,自安慰同时也妄图扳回城。
可惜……
可惜成瑶投入到工作状态就完全忘。
“同居关系下财产分割和婚姻关系下财产分割完全不同,如果结婚,那张浩个人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李梦婷都可以分割;但只是同居,那个人收入般都归个人所有。”
如今房价飞涨,就算李梦婷按照如今市场价拿到自己那份折价补偿,按照现在房市行情,她这笔钱无论如何也买不起新房。没法转化成不动产,放在银行也好,购买理财也罢,面临都是贬值。更何况,为什平白用自己当初钱,让渣男张浩锁定套房?房子旦判给张浩,那想也不用想,肯定是用来和那个小三做爱巢。
可就如今掌握证据和信息,恐怕旦起诉同居期间财
钱恒非常言简意赅地指出同居和婚姻状态下财产分割不同原则,他轻轻用手指敲敲手上资料:“鉴于李梦婷和张浩同居时间也不长,最主要涉及到共同财产就是两个人起出资买房。”
成瑶听完,有些感慨:“所以说《婚姻法》还是有意义,同居关系中,即便两个人完全和结婚状态样生活,比如男人在外赚钱,女人在家里操持家务,但就因为没有那张结婚证,旦分手,或者男人出轨,那女人几乎得不到什经济补偿。”
同居关系中,个人收入仍旧归个人,而忠诚协议也无效。那这多年同居中,大部分女性真是充当免费保姆,还满足男人生理需求,平白浪费自己青春。
“《婚姻法》本来就有意义,因为有婚姻法和婚姻制度,董山案里,董山死后,所有夫妻共同财产,首先有半是归属蒋文秀,剩下那半里,才属于董山可分割遗产,这部分遗产才由蒋文秀、董敏、董山爸爸和董山那个私生子平分。你看,遗产大头,还是流向法定配偶和婚生子女。”
直到这时,成瑶也才终于明白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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