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凌云伸出手,摸摸他脑袋,笑容愈发温和,道:“以后不在燕京,你要小心些,给你留人,日后出门都带上他们,还有,皇帝若是敢逼你,你就写信告诉,日后总要从他身上讨回来。”
宋普听到这种大逆不道话,也只含糊地应声,“哥,你放心吧,倒是你,要好好保重身体,千万不要亏待自己,若是实在受不住,你便回来吧。”
宋凌云道:“可不是你,浑身娇皮嫩肉,比公主都金贵。”
宋普就知道他怕疼这个梗是过不去,对此也只是惭愧地笑笑。
宋普和宋凌云分开,便进宫。
不,他开始都穿书,这种事情能是正常吗?他应该习惯。
宋普想到此处,释然。
除却这段小插曲儿,他总算安抚住宋凌云那颗蠢蠢欲动心,而后便功成身退地回去。
翌日要去宫里给澹台熠讲故事,也怪这几日实在懒散,都是早上八点多才起床,又回到早上四点起床未免有些不适应,因而宋普差点都没能从床上爬起来。
他急匆匆地洗漱后,用早膳,再出门,就见到宋凌云在门口等他,他微微有些诧异,问:“哥,你要和起进宫吗?”
你找法师招魂,却没有用,不过好歹会说话,会认人,会自己吃饭,和普通孩童无异,这事便过去。始终觉得你念书不行,大约是因为那时候魇掉魂没有回来。”
他怀念目光落到宋普脸上,便凝聚几分专注,“你知道吗?自从你病好后,你这双眼睛,总会让想到小时候你,有灵韵,有光彩,也很漂亮。”
之前宋普和现在这个虽是同个人,但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两者不同,之前宋普眼神是呆,现在这个,眼神是灵动,有光彩,容貌好似也多几分很大变化,变得漂亮起来。
他弟弟,如今倒是像明珠拂去尘埃,散发着夺目光彩。
当年或许是真被魇掉魂,如今,是他记忆最开始那个弟弟回来。
他许久未来皇宫,忽然发现皇宫变化实在是有些大,应当是有人重新粉刷
宋凌云对他勾唇笑,道:“去兵部办事,和你顺路。”
宋普听,便知是他要去塞北事情。
他低声问:“你要白身过去?”
宋凌云道:“自然。”
宋普惋惜地噫声,宋凌云在燕京好歹是京官,到塞北又要重头开始,不可谓不难,他能做出这种抉择,便已经不是般人,换做是他,他是万万不可能做到这种程度。
而宋普听到宋凌云说这些话,心里顿时跟惊涛拍岸般有着无法控制错愕。
不能吧,宋普心里想。
但若真是他想那样,开始疑惑,恐怕都能说通,为什“宋普”和他长得样,怕疼体质是样,连身体痣位置都样。
除他们俩是同个人这个理由之外,真很难解释得通。
他三观破碎,世界上当真有如此神奇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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