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好处想,乐观点,他们至少有始有终,哈哈-
林治晔出国,是傅斯冕亲自去送,也算完成他最后个心愿:他之前说想见傅斯冕。
在停车场。
傅斯冕在车里,自周时轲走后段时间,他也变得清瘦些,眉眼凛冽感更盛,再加上彻底拿下傅家,他身上气势虽然内敛,年少时温和淡然几乎已经被尽数洗涤,温和也像把刀子,淡然也像目中无人蔑视。
林治晔穿着驼色大衣,他行李由司机守着。
周时萱是因为事业心重,将婚姻搁置到旁,而周时旬和杨萧是初中同学,接着杨萧出国,后来两人在大学重逢,周时旬喜欢杨萧,穷追猛打把人弄到手。
所有人都顺利又幸福,周时轲直以为,两个人在起,就应该是这样。
他从小成长环境,周围人让他看见,告诉他,爱是不计得失付出,爱是义无反顾牺牲,爱是热烈直接表达。
就像爸爸为妈妈将周家发展到如今,就为给她最好最优渥生活,而最初,洛露只不过随口说句“想要很多钱”。
就像杨萧为二哥被他爹打个半死,半夜拎着几件衣服跑到周家“妈,来上门!”
告诉周时萱吗?”
周时轲摇头,“用不着,看见她熬夜在写关于家里要往药品版块发展计划,傅家除服装品牌,另外就是药品,没必要因为事情影响家里。”
傅斯冕理智,他也可以。
在北城,其他企业可能会怵他,但周家不会,再者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他是不屑于拿家里去和傅斯冕干仗,他也说过,只要不凑到他眼前来,切好说。
这话。
他笑笑,“这才刚回国多久,你就赶走?”
傅斯冕撩起眼
可是傅斯冕告诉他和教给他却是,爱是凉薄敷衍,爱是不为所动冷漠,也是权衡利弊后放弃。
也算是长见识,算他妈上堂要命课。
周时轲永远记得在台下踮着脚看主席台上白衣少年时候那天,日光鼎盛,白云蒸腾,所有最美好事物都汇集在那天。
而令他印象更加深刻,却是几个月前他从江城离开那天,青年冷漠表情里甚至还带着好奇,多残忍啊,他抽筋扒骨疼,傅斯冕还在不解为什。
江城那天天气,雾蒙蒙灰扑扑,那层雾,逐渐盖过他们第次相遇那天光亮。
周时旬叹口气,“是不能让她知道,她也三十五,她要是知道,估计得气死,就她那脾气,她不把傅斯冕打残把名字倒着写!”
周时轲看着院子里追着球跑阿周和小时,心里闷得慌。
“以后,都不会再这样喜欢个人。”周时轲用很缓慢语速说道,他眼底像座枯萎衰败花园,各处都渗透进死气。
周家这家人,在感情上几乎没有出过坎坷。
周吉庆与洛露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婚后也直黏黏糊糊甜甜蜜蜜,正好给底下三个孩子做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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