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章(2 / 3)

周时轲在接下来两年,咬着牙,考去傅斯冕所在大学,再次成为傅斯冕学弟,没有不能早恋校规掣肘,周时轲终于开始可以光明正大地追求傅斯冕

他以为傅斯冕很难追

学校里喜欢他人用卡车都拉不完。

但周时轲只用三个月,就追到傅斯冕。

他知道傅斯冕喜欢干干净净小男生,他跟舅舅说,将本来要准备买给自己超酷火红色越野换成低调奥迪,又扔掉花里胡哨眉钉耳钉,洗掉肩膀上纹身,衣柜里潮牌被款式简单设计大方毛衣衬衫代替。

“哥,说你爱。”男孩子闷声闷气地撒娇。

傅斯冕失笑,“爱你”

花洒里热水浇下来,周时轲看着傅斯冕将沐浴露挤到手心,有泡沫之后才抹在自己身上。

“哥,也是,爱你。”

傅斯冕始终淡然。

不过刚刚毕业,傅斯冕在生意场和群老狐狸推杯换盏虚与委蛇,他只需要发愁吉他琴弦好像不太好用,今天写词好像也不太好。

他吃,从由表叔提供,变成由傅斯冕提供。

周时轲是被傅斯冕娇养着小孩儿-

两人都年轻,身体扛得住各种弄,但周时轲不是很能招架得住傅斯冕,傅斯冕开始会很温柔,将周时轲哄得晕头转向,说什姿势就什姿势。

但真正傅斯冕是粗,bao直接,是具有攻击性,每次都能让周时轲浑身颤抖,连声求饶,连手指头都虚脱。

他本就脸嫩,当时说他是高中生都有人信,就算是现在都大学毕业,看着也比傅斯冕小上好几岁。

傅斯冕说:“们可以试试

周时轲仰头看着傅斯冕,微微有些出神,朦胧昏黄灯光里,傅斯冕寸寸变得模糊,和记忆里站在主席台上穿着白衬衣少年完全重合。

周时轲因为在家里待不下去,被发配到申市读书,吃住都由表叔负责。

转学来江城时候,他正好高,开学典礼那天,傅斯冕作为高三学生代表上台发言,他穿着白衬衫和黑色长裤,裤型将他腿拉得长又笔直,衣角飞扬,他眉眼俊秀清冷,声音从话筒里传出来,让人耳朵都能酥掉。

周时轲是个声控加颜控,他喜欢唱歌,对声音好听人自然就喜欢,而在之后主动接触中,周时轲对傅斯冕越加无法自拔。

可惜傅斯冕已经高三,在周时轲还没能把人拿下时候,他就已经去大学。

傅斯冕这次出差两个月,两个人只能通过手机联系,加上傅斯冕本身就内敛含蓄,周时轲埋在傅斯冕脖子里,重重地咬口。

“乖乖,腿张开。”傅斯冕扶着周时轲后脑勺,轻声说道。

周时轲脖颈绷直,双腿被傅斯冕用膝盖抵开。

窗外雨下个不停,沙发上抱枕被丢到地上,静谧室内时不时声抽泣和低喊。

结束时候,傅斯冕单手就将周时轲抱起来,周时轲双腿盘在傅斯冕腰上,整个人都软绵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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