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买媳妇生孩子全县能有多少,能罚多少,就算全罚上来又能顶多大事。”
“县里上午安排各乡镇和们公安局摸过底,把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犯罪分子决定》之前算上,全县不少。集中清理下,没办结婚证补办结婚证,计划外生育把罚金收上来,顺便帮那些孩子把户口上,同时对那些想买媳妇人能够起到定威慑作用,举几得,不是什坏事。”
光计划外生育罚款不定能威慑住,韩博又问道:“吉主任,这是不是意味着对那些买媳妇人来个刀切,只要缴纳罚款就既往不咎?”
“怎可能,收买拐卖妇女违法犯罪,们公安机关样要查处,态度好管制,态度恶劣移送检察院起诉。”
“什叫态度好?”
“各乡镇要成立工作组,敦促那些买媳妇人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星期内办理取保候审,逾期不办理严厉打击。”
明白,各乡镇想收笔计划外生育罚金渡年关,局里打算利用这个机会罚没笔取保候审保证金。
对那些买媳妇人,《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犯罪分子决定》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没有处以罚金条款。局里只有打取保候审保证金主意,三天两头传讯,只要次没及时到案,就可以合理合法将保证金罚没上缴国库,然后再返还到局里。
同样是打拐,出发点不样。
不过有点可以确认,专项行动结束之后,至少两三年内没人再敢买媳妇,除非他做好被公安和计生部门重罚心理准备,确实能威慑住那些想买媳妇人,进而达到“没有买,就没有卖”最终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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