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晶晶巴掌拍上自己额头。不记。这句话不记。
邵麟目光呆滞地看夏警官眼,半晌憋出句“抱歉”。
“行,算你记性好。”夏熠使劲挠
“兄弟,那你记性可不是般好啊。”夏熠挑眉,“上周五咱俩也见过,来填表,你还请吃颗草莓,记得吗?”
阎晶晶记笔录手顿顿,头顶个晴空霹雳,心说卧槽,吃草莓?也去填表咋就没人请吃草莓???
夏熠问道:“当时,穿什鞋?”
邵麟再次闭眼,记忆里画面就像照片般展开,每丝细节清晰得如同正发生在眼前。
“荧黄、蓝绿、黑、白四色耐克。”他睁开眼,缓缓说道,“别人送吧?”
意识里就觉得,即便这样,在短短二十分钟内,也有人想蹲点害你,是这样吗?”
邵麟刚想辩白,才发现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个陷阱。如果展开讲起来,会无意识,bao露些他并不想分享信息。邵麟停顿片刻,冷静地回答:“不想要杯送错地方、且配送超时咖啡。这是作为消费者应有权利,有问题吗警官?”
“没有。”夏熠直接切话题,“那再和说说,当时骑手穿什衣服?说话什态度?什个精神状态?想听细节,越多越好。”
邵麟思忖片刻,记忆里画面点点地被还原。
——半开大门,灰色楼道,骑手小哥穿着身明黄色紧身夹克,同色调头盔还没解开。他头发有点油腻,风吹日晒痕迹全然写在脸上。他似乎是路跑过来,有点喘,大约是跑热,防风夹克拉链开到胸口……
小女警再次霹雳二连,什,他竟然还记得?!
夏熠也愣住。
毕竟周前穿什鞋,有时候他自己都记不住:“行啊,你又开天眼?”
“那鞋看款式,价位能上四位数,比夏警官全身地摊货加起来还贵十倍。所以,合理推测,如果你不是跑鞋发烧友,这鞋就是家人朋友送。然而,若是前者,你不会穿着新鞋去泥潭里蹦跶,溅得泥块到处都是。”邵麟很快得出结论,“所以,是别人送。”
夏熠非常无辜:“才5000多鞋,为什不能去泥里蹦跶?那不是为抓人嘛!要抓人时候,老子穿着阿玛尼不照样往泥潭里冲!”
“他说送错地方是因为忙整天,太困,但他嗓门很大,语速较快,精神似乎还行。”邵麟尽可能具体地答道,“他脸色偏黑黄,整个人很瘦,可能因为工作缘故,三餐不规律,或者消化不太好。”
阎晶晶在电脑上噼里啪啦地敲笔录。
夏熠摸摸下巴,眼底闪过丝玩味:“上个礼拜,六天之前,个送外卖陌生人,邵先生记这清楚?”
邵麟苦笑,心说是失误。确实,在询问过程中,无论是支支吾吾给不出细节,还是对好几天前细节倒背如流,都是很值得怀疑事。
他别开目光,淡淡道:“碰巧记性好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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