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长身为纯血大妖,唯手足却身处末位,是件很伤面子和自尊事吧?
“而且白犬寻找伴侣也要看绒尾。”冥加道,“他们虽然维持着人形,但仍然是白犬。白犬看白犬,挑力量与血脉。绒尾作为露在外面皮毛,能够让他们很快找到心仪伴侣。”
简言之,狗看狗,看就是皮毛亮不亮、血脉纯不纯、力量有没有。不像人类中贵族,选择伴侣时要挑太多除人之外东西。
“老爷妻子——也就是杀生丸少爷母亲,能看上老爷便是因为他最强,绒尾也最漂亮。”
当年凌月王追求者甚多,但她眼看中斗牙血脉。不过她极为谨慎,并不觉得条纯白绒尾能代表什,而是放出话
“那不样!”冥加坚定道,“少爷肯定是占血缘和幼崽身份便宜,要不然,少爷早就被宰。”
“哦。”不是很在意声音。
冥加觉得很有必要给自家少爷讲清楚“绒尾之于白犬意义”,否则,傻孩子遇到只陌生白犬还上手摸对方尾巴,怕不是要被打死。
“少爷,白犬尾巴可不止尾巴那简单,它象征意义可多。”冥加叹道,“绒尾是白犬化为人形后挂在身上尾巴,也是皮毛部分。”
“它长度和力量、颜色与漂亮,都是白犬甄别另只白犬各种状态标志。”
晨曦初露,早醒缘扒开草丛,寻觅可口野菜。
松软小绒尾环在身上,纵使缘穿着普通袖袴,也不会再感到寒冷。
不过,还是得重置些衣裳。常在林间行走,又总遇妖怪与恶鬼,就连火鼠裘也会沾点儿味道,更何况是常服。
等去下座大城再……对,不知兄长需不需要新衣?他红枫衣也穿许久。
缘正想着采买衣服事,冥加倒是窝在绒尾中打好几个滚,声音既是怀念也是惬意:“啊,原来杀生丸少爷绒尾是这个触感。”
缘提着小篓回程,专注地听着。
“白色绒尾象征着犬妖最纯正血统。”冥加道,“要是血脉不够纯正,绒尾上杂毛也多,颜色也会有变化。有黑灰,有棕黄,但只要犬妖变成人形后有绒尾,就意味着实力不错。”
“那些化形后没有绒尾犬妖,注定实力有限,般充作兵役和仆从,有点本事才能成为家臣。”
缘不语,他作为半妖生下来,注定不会有尾巴。
也就是说按照白犬阶层划分,他在兄长族里是最末位“犬妖”,生来只能做杂役,未来眼就能看到头,难怪兄长态度阴晴不定,看来……
哪怕是褪下皮毛,也比老爷绒尾软乎多,许是随凌月王。
“冥加爷爷没有抱过兄长尾巴吗?”
“谁敢啊!”冥加嚷道,“会被杀掉!白犬尾巴哪有那好摸,曾经也是追随老爷很长段时间,才得到抱尾巴殊荣。”
“很难吗?”缘回忆道,“跟着兄长离开第晚就摸到绒尾。”
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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