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在找什呢?”指着街上个身材魁梧、衣着朴素人说。他在街那边慢慢地走着,焦急地找着门牌号码。他手上拿着个蓝色大信封,好像是给谁送
就能迎刃而解。那篇文章中提到几个推断法虽然让你笑话,但实际运用上,却是非常有用。因为有很强观察能力。还记得们第次见面时,说你是从阿富汗来吗?记得当时你好像很惊讶哩。”
“是,不过,有人事先告诉你。”
“没有那回事。之所以眼就看出你是从阿富汗来,这是长久以来习惯原因,当时系列思索飞快地掠过脑际,因此在得出结论时,还没察觉到它是怎得出来,但这中间是有着定步骤。当时是这推理:‘这位先生,既有医生风度,又有军人气质,无疑他肯定是位军医。他脸色黝黑,手腕皮肤黑白分明,说明他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说明他久病初愈,而且历尽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起来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那他曾去过哪儿呢?自然就只有阿富汗。’这连串推理,不到秒钟就完成。因此下子就脱口而出说你是从阿富汗来。”
微笑着说:“听你这说,这事还挺简单呢。你让想起埃德加·爱伦·坡作品中侦探人物杜班来。真想不到除小说以外,现实中竟会真有这样人物存在。”
福尔摩斯站起来,点燃烟斗,“你以为把和杜班相提并论就是佩服。可是,在眼中,杜班只是个微不足道家伙。他要先默想刻钟,然后才猛地说出他朋友烦恼事,这种伎俩未免太做作,太愚蠢。不错,他确实有分析能力,但他决不是爱伦·坡心中超人。”
“你看过加波利奥书吗?”问道,“你认为主人公勒高克怎样,他能算得是个侦探吗?”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声后,恶声恶气地说:“勒高克是个不中用傻瓜。他除旺盛精力外,无是处。那本书简直糟透,它只谈怎样去识别不知名罪犯,这样问题,能在二十四小时内解决,可勒高克却用半年左右时间。有这长时间,可以给侦探们写本教科书,教导教导他们应当避免些什。”
听到他把很钦佩两个人物贬得文不值,不由非常恼怒地走到窗子旁,对着繁华街道,自言自语地说:“这个人虽然很聪明,但也太自负!”
他有些不满地说:“这些天来没什案子发生,都快成没用人。知道才能足以让成名,从古到今,还没有人像这样,既有侦破罪行天赋又有对罪行细致研究。可到头来呢?竟没案可查,即使有,也不过是些简单幼稚案子,犯罪动机目然,连警察厅人也能眼看破。”
烦透他这种大言不惭谈话,于是想换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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