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慢慢走上花园小路。碰巧,这是条黏土路,很容易留下印迹。显然,你认为那只是条被人践踏得塌糊涂烂泥路而已。但在这双火眼金睛看来,这条路上每个痕迹都有用。侦探学中,最容易被人忽略,但又最重要就是对足迹研究。幸亏是很重视足迹,经过多次实践运用,已经很好地掌握这门学科。不仅看到警察们深深靴印,还看到最初来到花园那两个人足迹。但是,他们某些脚印被警察踩得乱七八糟,这说明他们比警察先来。这样,完成第二个推理——当夜共来两个人,个很高大,这是量他步伐长度后推算出来;另个则穿戴得很时髦,他留下小巧精致靴印说明这点。
“进屋看,推断得到证实。穿漂亮靴子那位先生就躺在面前,显然,如果这是件谋杀案,那凶手无疑就是那个大高个。死者身上没有伤痕,但死前表情很恐惧、紧张,说明在死之前,他已料到自己会死。如果是因为心脏病突发,或其他病发造成自然死亡,那,死者脸上是绝不会有这恐惧、紧张表情。嗅嗅死者嘴唇,闻到点儿酸味,因此,断定他是服毒而死。另外,他脸上还有种表情——忿恨,因此,进步断定他是被迫服毒。是排除很多和事实不相吻合假设才最终这推理。你别以为强迫服毒是什稀奇古怪事,据犯罪年鉴记载,早在敖德萨多尔斯基案和茂姆培利耶雷吐里耶案就有这种事情,所有毒物学家都知道这事,因此,这绝不是什新闻。
“现在们来谈谈谋杀动机吧。死者身上东西点未少,说明这不是抢劫案。那,这是件政治案还是件仇杀案?当时,想可能是仇杀案。因为在政治暗杀中,凶手得手后般会立即逃走,但这件谋杀案却恰好相反,凶手干得非常从容不迫,而且从现场他满屋子脚印来看,说明他自始至终都在现场。因此,这肯定不是政治谋杀,只有仇杀才会这处心积虑地采取行动。当墙上血字发现后,更肯定推断——那血字显然是凶手故意布下疑阵。接着,戒指发现,证实推断是正确。很明显,凶手曾经利用这枚戒指使死者想起某个死去或是不在场女人。曾就这点问过葛莱森,问他在拍往克利夫兰电报中是否提到瑞伯过去经历中有没有什特别事情。你还记得吧,当时他说没提到这个问题。
“接着,开始对这间屋子仔细检查番。检查结果,除再次肯定凶手是大高个外,还发现其他些细节:例如印度雪茄烟,凶手长指甲等等。因为屋里没有打斗痕迹,因此断定地板上血是凶手太激动时流出鼻血。发现,凡是有血迹地方,就有他脚印。只有血液旺盛人才会在感情激动时这样大量地流血,所以就大胆地推断,这个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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