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朋友推理能力和旺盛精力,他面对各种疑案时胸有成竹、从容不迫原因就在于此。他只在波希米亚丑闻案中失败过次。可是,当想起“血字研究”和“四签名”等那些不寻常案件时,就觉得要是连福尔摩斯都拿不下案子,那真是太神奇疑案。
走时候,他还在抽烟,想等明晚再来时,他肯定已经找到有关失踪新郎是何身份线索。
当时有个病情严重病人,第二天在病床边忙碌整天。快到六点钟时,事情忙完,跳上辆双轮小马车直奔贝克街,生怕去晚,帮不上福尔摩斯忙。赶到时,只有他个人在家,他半睡半醒地蜷在深陷扶手椅中,旁边排排烧瓶与试管发出令人害怕盐酸味,看来,他又做天化学试验。
“喂,事情解决吗?”进门就问。
“解决,是硫酸氢钡。”
你只看到她右手套手指那个地方破,不过你显然没发现她手套和食指都沾些墨水,说明她写得很急,蘸墨水时笔插得太深。这肯定是今早事,否则,墨迹不会留在她手指上。这些虽然很简单,但非常有趣。好,们言归正转,华生,帮念念那个寻找霍斯莫·安吉尔启事好吗?”
拿着那张报纸凑到灯前,启事写道:
“十四日晨,位名叫霍斯莫·安吉尔先生失踪。此人身高五英尺七英寸,身材高大,肤色淡黄,头发乌黑,头顶略秃,留有浓密漆黑颊须和胡子,戴浅色墨镜,讲话低声细语。失踪前身穿丝镶边黑色大礼服,黑色背心,哈里斯花呢灰裤,褐色绑腿,两边有松紧带皮靴。背心上挂条艾伯特式金链。此人曾在莱登霍尔街个事务所任经理。若有人……”
“好,”福尔摩斯说,“至于这些信件,”他看眼,接着说,“除引用过次巴尔扎克话以外,其他很般,没有任何关系到霍斯莫先生线索。不过,有点很值得注意,你会很奇怪。”
“这些信是打字机打。”说。
“不,说是那个案子!”叫道。
“哦,那个呀,还以为是问做试
“不仅如此,连签名也是打,你看,信末那几个打得很工整小字:‘霍斯莫·安吉尔’。有写信日期,但地址只是‘莱登霍尔街’,这很不明确。这个签名很有问题,甚至是决定性问题。”
“针对哪方面?”
“好伙伴,难道你还没看出这个签名在本案中关键作用吗?”
“不敢说已看出来,也许他只是想不让别人找到他违约凭据而已。”
“不,这不是问题关键。现在,来写两封信,封给伦敦个大公司;另封给年轻继父温迪班克先生,让他明晚六点到这里来,们不妨跟她男亲属打打交道,说不定问题能就此弄清。好,华生,在收到回信之前,们没什事要做,这个小小问题可以暂时放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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