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情绪。即使是条能够被接受法律,旦被认为受到特定个人(或地区)意志影响,也会招致抵制。同样法律如果是由自身立法会代表人发起,就可能得到成功运作,但这种“外来人统治”意味使法律效力大大减少。法律无法减少偏见,而法律通过方式却往往能够引起偏见。
立法与社会科学
尽管最近代表少数群体发起不少立法活动,但是,在各州法条中,相较于反歧视法,种族隔离(apartheid)法依旧占有席之地。9即使反歧视法立法行动正在美国平稳开展,但是似乎依然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够被写入宪法。
为解目前局面,们有必要采取广泛历史观点。南方在内战中遭受痛苦和屈辱成南方人民心中不可估量创伤。他们对北方人、黑人、社会变革敌对心理——都是导致当下其狭隘态度缘由。南方人民为恢复自尊,他们产生在心理上反对北方人与黑人需求。即使他们不再采用奴隶制,他们也至少希望黑人处于劣等地位。
即使美国最高法院也无法抗拒这种强烈需求。于是在之后系列裁决中,如普莱西诉弗格森案,法院最终还是偏袒南方势力。随后,法院使用系列心理假设以论证自身判决,但仅仅在随后几年内,这些假设就都被推翻。假设如下:(1)隔离并不意味着将有色人种贴上劣等民族标签。(2)立法无力消除“种族本能”,或消除种族之间物理隔阂。因此z.府干预在解决种族隔离问题上无济于事。(3)如果对隔离制度置之不理,那种族之间和谐关系将逐渐演变为相互调整过程。10但随着时间推移,所有这些假设都已经被推翻。
现在们所面临问题是,现代社会科学是否能够向法院和立法机构提供切实帮助,这样,就不会出现上述错误假设。在19世纪,这个问题可能会被认为为时过早;但是在20世纪,也许已经到解决这个问题成熟时机。在本书中,们引述近年来对社会立法具有潜在影响客观研究。们目前立场是公平,可以对种族隔离后果与取消这政策后果进行客观预测;们也解遭受歧视少数群体会做出反应;们理解人们对民权法律做出冲动性抗议,以及其背后普遍原因。和许多其他调查结果样,这些知识都代表着社会科学对澄清和改进法律裁决潜在贡献。
法院和国家和联邦立法机关对社会科学方面证词都不太欢迎。他们认为,科学与人类行为之间联系不大,这样认为人不在少数。到目前为止,社会科学与立法之间合作只处于初期阶段,且范围很小。最高法院裁决起案件可能有助于说明现状。
首先,们需要解是,在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准备诉讼需要大量技能和资金。个人无法完成这些任务,只有在受过专业训练律师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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