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新堂将茶杯放到茶几上,重新坐下,摆正面前请帖,又小心地将杯子推远些。刚要落笔,又顿住,笔尖悬着比划两下,他皱着眉歪歪脑袋,俯身,从抽屉里翻出两张稿纸。
笔尖摩擦着纸张,发出沙沙声响。
等他终于觉得满意,正式写请帖,两张稿纸上都已铺满“沈识檐”三个字,细细密密,层层叠叠,像不为人知又按捺不住暗恋。
情。但是沈识檐不样,有时候会跟他聊天,后来也见过几面,倒没觉得他变很多,要说变,就是变得比以前更牛。”
孟新堂言不发地听着,心里情绪翻腾,大脑却像死机样,只剩下初见时沈识檐那个侧影。
“哦还有,”孟新初拍拍孟新堂大腿,“汶川地震他还去救灾来着,们都不知道,还是后来听个跟他挺好男生说,他去就是震中,是最先进去那批医护人员里,好久都没联系到人。简直,这就是英雄般存在啊!”
说这话时候,孟新初眼里都闪着崇拜光,比提起喜欢男明星时候还亮。最后她拉着孟新堂手,下结论:“反正身边人里,他绝对是偶像,男神般存在。”
等孟新初走,孟新堂还没缓过劲来。不过是听关于沈识檐这些描述,他似乎就已经能勾勒出他曾走过路,曾经历过痛,鲜活到让他呼吸困难。
他起身,给自己倒杯茶。有几滴茶水漏在外面,他用手指在水上点点,鬼使神差地,写个名字。
好像在写成这个名字瞬间,眼前场景就和那日在茶馆时重合。
注视着那两个字慢慢变干,他心中有冲动,还有期待,他没有对男人产生过这样感情,即使曾经恋爱,好像都没有这样浓烈过。他不知道这样心情是否已经可以称之为喜欢,又或者,已经可以再深步,去攀援那个“爱”字。
“和男人谈恋爱,会很辛苦吗?”
握着茶杯,他轻笑出声,忽然觉得自己这个问题可真是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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