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该去仙萨尔德。”说,但不是真心话,“那儿有座神庙,收藏着世界各地最齐全决心教派圣像。看守只有六个老祭司,还有把用玻璃片就能捅开锁。”
她看着叹气。“好吧。”她说,把手里包扔,“你想去,们就去。”
“算。来都来。”说,“走吧,们最好找家旅馆什。假如这鸟不拉屎地方也有旅馆话。”
库瓦斯城其实不差。市中心早在三十年前就被帝国整体重建过,风格千篇律,但街道都铺石板,还有几座相当不错大楼。全城最好旅馆
家观察不到后门。当时还没意识到,那阵子大概真是祖师爷赏饭,不管怎折腾都不会坏事儿,哪怕干活时粗心大意、目空切。当然,这种好运有天突然到头。那天夜里,小心翼翼地撬开某金匠家窗户,却发现金匠和他儿子齐齐坐在暗处,膝头放着已经拔出鞘剑。
至今仍不知道自己当时中什邪。假如原地不动,扮成个醉汉,假装只是在恶作剧之类,那百分百确定父亲能够花钱封住他俩嘴,然后谁也不会受到伤害。然而,傻不拉叽地抽出惯于随身携带刀子,触发场滑稽混战。捅伤金匠儿子眼睛。可以说这事纯属意外,完全是由于三个大男人在片黑暗中胡乱比画尖锐物体造成。这个说法合情合理,没人能证明它不对。然而结果不止如此。金匠儿子被他父亲绊跤,跌倒在地,抓住脚踝不放。于是杀他。
为什要那样做?你应该能猜到,多年以来,直在翻来覆去地思考这个问题,最终得出结论:这做,是本性使然。让解释解释吧。出身名门,可那定是老天不长眼。真,是个贼。身为贵胄之子,因为杀人被逮个现行,却只把整件事当成笑话,用老爹钱给自己找乐子买单。是个贼,在间黑咕隆咚店子里被人抓住脚踝,然后杀人。定事先就料到,否则也不会开始就拔出刀来。
之所以告诉你们这些,是想扼杀你们可能对错生任何怜悯。在经历过遍布全世界长串庭审上,每次都对审判员说:有罪。想,从来都有罪。生来如此。
们去苏利亚。
抵达苏利亚时,还认得这地方。十年前或者更早些,们来过这里,当时还从十二层楼上跳下去过。为那事,她把沉痛地教训番。你以为闲得没事干吗?诸如此类。这种话听过太多次,早就倒背如流。
“好吧。”说。们爬出马车车厢,伸着懒腰。不必说,地上自然覆着积雪。“现在们到,然后呢?”
她弯下腰,翻起块石头。什也没有。这里地冻天寒,昆虫没法存活。“告诉过你,”她说,“这地方有银矿。”
打个呵欠,“真不得啊。”
“怕你无聊。”她说,“你无聊就干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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