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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与金(19 / 43)

次见到福卡斯时候,对队长说,已经个星期没刮胡子,他鞋子上还有呕吐物。队长朝笑,说他没上过大学。他倒是想上,但他父亲是个养着六个孩子钟表匠。这话让老实

从未试过被人按着清洗。告诉他们完全可以自己来,但猜他们不愿意让手脚自由,怕。脸刮得倒还不错,也让想起些往事:被四个人按住、喉咙上架着刀锋,不是第次经历这个,真。他们给件朴素干净长袍,又给戴上微微磨损米黄色手铐。衣服没有口袋。

队长和他人把带到大厅,交给宫廷人员。队长将绑绳子端递过去时,向礼貌地点点头,并祝好运。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次遇到福卡斯时候,不用说,他还是个无名小卒。事实上,他那会儿比无名小卒还不起眼。在王位继承序列里,他排第十二,这意味着他毫无机会,而且他爹那会儿刚刚因为叛国罪被执行死刑。当时人们对他真是字面意义上“视而不见”,真有意思。

呢,正好相反。叔叔是前景光明土地投机商,政治后台强硬,而也称得上颗冉冉升起学术新星,在引领潮流圈子里,位于最核心那个小圈子。核心到什程度?你要是把罗盘指针插在头顶,就能标出其他所有人位置。按理说,不应该把宝贵时间和精力浪费在福卡斯这样个价值为零人物身上。不过喜欢他,那会儿喜欢他。

那天刚到个聚会,就看到他被人扔出来。他是那种喝多就会发酒疯人,而他被逐出聚会原因——后来这琢磨——应该是他呕吐时候没吐到自己鞋上,而是女主人裙子上,然后尽管她个劲儿说不用,他还是努力地去擦拭人家裙子,结果这时候他消化系统再次背叛他。两个男仆把他架到大街上,他两脚悬空,在空中乱踢,就像被处绞刑人。那两个男仆轻巧地把他扔进个水色泛褐大水坑。他在那儿坐,不知道,大概有五秒吧;然后他站起来,有点摇摇晃晃,但还保留着骨子里点点优雅和尊严,像只猫样;之后才跌跌撞撞地啪声撞在墙上。

同行人从他身边窝蜂地走过,个个都是脸“别看他,你不知道他刚从哪儿出来”表情。但他朝。灯笼光芒中,看得很清楚。他表情仿佛在说,别太瞧不起,你看到这副样子真不是高光时刻。朝他咧嘴笑,然后他又摔倒在地。

第二次遇到他,是在门尼西修斯评述斯特拉台利德斯课上。挺有耐心地坐着,脑海里在组织个问题,这个问题毫无疑问会让在场所有人意识到:比门尼西修斯聪明十倍,而且至少比斯特拉台利德斯聪明三倍。脑海里这个问题眼看就要设计好时候,那个老傻瓜忽然闭上嘴。福卡斯立刻站起身来,问出直在心里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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