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像是猴子爪印。”
“那它到底是什呢?”
“这个东西既不是狗也不是猫,既不是猴子也不是们所熟悉任何动物。试着从这些爪印大小画出这个动物样子。这是它站着不动时四个印。你瞧,它前爪和后爪之间距离最少有15英寸。加上脖子和脑袋长度,你就可以知道这个动物起码有2英尺长。若是有尾巴,它或许还能长些。你现在再来看别尺寸。这动物曾在这走动过,们比量出它每步之间距离为3英寸。从这,你就可以看出,这种动物身体很长,腿很短。尽管它没有留下什毛,但它大体长相和所描述差不多。它能够爬上窗帘,食肉动物才有这个特点。”
“你如何知道它是食肉动物?”
“窗户上挂着只金丝雀笼子,那个小动物爬上去像是去捉那只鸟。”
具体情况。
“从警察那里得知,那天晚上和巴克莱夫人起出去莫里森小姐,也不知道是什事引起巴克莱夫人回家后大发脾气。
“华生,搜集到这些事实后,抽好几斗烟考虑,想把那些重要情况和那些偶然情况区分开。无庸置疑,这桩案件中最不可思议点是那怎也找不到房门钥匙。钥匙肯定是让人拿走,但这个人既不是上校,也不是上校老婆。这是很清楚。据此,定有第三者进屋子,第三者只会从窗户爬进去。觉得,认真查看房间和草坪或许会发现这位神秘人物留下某些痕迹。你知道调查方式,华生。在这次调查中,用尽各种方法。幸运是,找到痕迹,这些痕迹同所期待并不样。房间里确实进来过个人,他是穿过大草坪从大道走过来。找到五个他留下非常清晰脚印:个在大道上,就在他翻过矮墙地方;两个在草坪上;另外两个不怎明显,是他爬进去时,在窗户边弄脏地板上留下来。他显然是从草坪上跑过去,因为他脚尖印比脚跟印深得多。但让惊奇不是这个人,而是他同伙。”
“他同伙!”
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掏出来大张薄纸,认真地把它摊在膝盖上。
“它会是什动物呢?”
“唉,若是能叫出它名字,这个案子就很容易破。总来说,这可能是只类似黄鼠狼、鼬鼠之类鼬类动物,但要比们见过这类动物大。”
“可这与案件有什关系呢?”
“这点,还没有搞清楚。不过,你能够看出,们已经知道不少情况。们已经知道屋里点着灯,窗帘没有拉上,有个人站在大道上看巴克莱夫妇争吵。们也清楚,
“你瞧这是什东西?”他问。
纸上是某种小动物爪印。它有五个很清楚爪指,长长爪尖,整个痕迹有个点心匙那大。
“这是条狗吧?”说。
“你听说过有狗能爬到窗帘上去吗?在窗帘上发现清晰爪痕。”
“那,可能是只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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