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六弦琴和个半嗓子组成个自弹自唱、自娱和业余三重唱合唱团。
七十年代中期,受到西方潮流、嬉皮思想和摇滚歌谣影响,本地志同道合年轻人喜欢聚集块筹组个以电子吉他和锣鼓为主乐队,讲究点,则再加上电子琴、喇叭和其他吹弹打击乐器,练习到相当水准后,有人就会鼓起勇气参加由批私人团体举办年度全镇乐队大赛,名列前茅乐队不仅声名大噪,还会经常被邀往各种团体举办宴会或舞会中表演,虽然酬劳并不丰厚,但是已经使这些小毛头受宠若惊。路易士找们筹组合唱团,多少是受时势影响吧?只不过们伴奏器具是三把木吉他,还没有喧哗粗野到能够参加比赛。
这个现在想起来仍然觉得好笑乐队兼合唱团完全在路易士热情感召下形成,他甚至半开玩笑说这个别具格合唱团如果公开演奏,可以对此地歌坛产生某种承先启后催化作用。路易士是个苍白清瘦、说话细声细气男子,但是唱起六七十年代充满呐喊、控诉和个人主义西洋摇滚歌谣时,他额头到脖子立即泛出片健康红色,充满破坏力嗓子简直像具电锯啃啮棵千年死树。唱抒情歌曲时,他歌唱风格就会倏地转,颇有小家碧玉幽怨和消暑意味。他曾经三度获得全校独唱比赛冠军,在国际青商会举办全镇独唱比赛中,只败给位受过正统训练女声乐家,屈居亚军。如果是在大都市,相信他早就被传播公司网罗,塑造成个广受欢迎热门音乐歌手。这样位人物要组个三重唱,别人当然没有话说,问题是和爱德华。爱德华还好,中学时他曾经是合唱团团员,又对歌唱多少有些兴致。而,是完全不能唱,只能在刷牙和洗澡时鬼叫两句。兴致和能力是相对,唱得不好,自然也没有想到要在这方面用功。认为是浴室型歌手,爱德华勉强说得上是客厅型,而路易士则完全是舞台型,浴缸、沙发和雷射33只有在超现实绘画和诗句里才会块出现。
小时候听过家里只母鸡模仿公鸡司晨,知道那是怎回事。
不过和爱德华至少还有个优点:们六弦琴都弹得不错,这就变成路易士大做文章地方。
“雷恩,你那手从什传教士学来古典吉他,全镇找不到三个弹得跟你样棒家伙。你,爱德华,们从小玩到大,你吉他师承雷恩,直追祖师爷。”路易士说这话神情,仿佛当年约翰·列侬在利物浦找保罗·麦卡特尼等好友筹组披头士合唱团,“你们是第流好手,又是好兄弟,到哪里去找比你们更适合伙伴?歌唱技巧是要练习嘛,即使喜鹊每个早上都要吊嗓子。开始时候,你们先把握好和音技巧,由主唱,等默契够,唱腔也够水准,们三只大鹏再飞冲天去。再说,不过是自己关起门来弹弹唱唱罢,又不是到蒙地卡罗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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