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连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也会体尝到这种痛楚。连与最骁勇善战刚铎王国勇士、最野蛮半兽人对峙时,也没有被伤得这重,也没有被任何把剑刺进她心爱血肉。
1966年5月8日《观察家报》莫里斯·理查森报道
“如果他们两个曾经是神志健全,他们此刻疯狂,证明他们早已抛弃自己心智。”对这句话印象尤其深刻,这是曼彻斯特当地旅馆勤杂工对伊恩·布雷迪、迈拉·欣德利心理所给予评价。如此凶,bao狠戾行为只能用“爱尔兰逻辑”或“黑格尔逻辑”——这种矛盾逻辑来描述,让人无从解释。
或者可以说们曾经都是“多相性”——婴儿期多形性反常,普通成年人无意识施虐和受虐冲动,当然,这都是真实存在普遍情况。但是他们经过精心策划过场场可怕表演,跟冲动扯不上任何关系。他们对受害者所进行复杂诱惑,也说明他们是伺机犯案。即使能对“开膛手杰克”报以同情,都不会对那两个人施舍半点怜悯。真古怪,有人竟然亲热地称他们二人为“布雷迪和迈拉”。
整起事件中另个古怪因素是“双重元素”,这种在两个人身上同时发作“感应性精神病”,其病发原理目前尚不可知。不过,粗浅来看,个歇斯底里癔病患者爱上个精神病患,那,只要两人在起,他们精神错乱就会被共享或分享。如果分开他们,癔病患者会康复,而精神病人会继续发疯。根据弗洛伊德观点,女性癔病患者极易感染伴侣性反常行为。
被告席上布雷迪是个单薄、骨感、瘦长年轻人,没什肉脸上,鼻子格外挺直,显得额头格外扁平。他深棕色头发梳理得干净又整洁,不过发质不好,显得有点灰暗。他穿着是这样:灰西装、浅蓝色衬衫、流露文青气息深蓝色领带——他这样装束让他不为时代所拘。跟大卫·史密斯不同,大卫·史密斯上庭时,极尽打扮之能事。你若对布雷迪眼看去,你首先注意到会是他极差面色——种白泥色。他真看上去就是副病得不轻模样。
相比之下,迈拉就容光焕发。她头发原本是自然棕色,但每个星期在庭上出现时都会换种不同颜色。先是银紫色,再是耀眼金丝雀色黄发。她身材高挑,五官突出:鼻子很直,嘴唇薄而有线条感,下巴相当厚实,蓝色眼球。综合看起来,她几乎是个美女,维多利亚时代女人们应该会羡慕她长相。
她外罩黑白斑点上装外套,下装是相同花样裙子,内衬件衬衫,领子敞开,露出脖子,而衬衫颜色也是浅蓝色,这跟布雷迪穿着倒是搭配。怀疑她在每件事上都模仿布雷迪,连保持手帕折叠工整这个小细节,她也不放过对布雷迪模仿。乍看去,从她脸上可以看到种如公爵夫人般威严气度,但走近你就会发现,她那不过是被大批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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