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炭党人热忱感染得同样激情高涨。
这些渴望祖国觉醒人通常相约在金虾酒馆。酒馆开在条狭窄昏暗街上,在处更加昏暗入口上方挂着块招牌,上面有只金色大虾招揽道:“来金虾酒馆,有好酒相伴。”进门就是间门厅,酒桌和厨房都设在那里,大家因而就着猪肉和洋葱气味下酒,有时会玩猜拳,但更多时候是拿不出阴谋阴谋家,在对起义幻想中度过整个夜晚。爷爷美食使习惯于做个讲究吃喝人,但在金虾酒馆至多能(如果不挑食话)填饱肚子罢。不过也需要拥有自己社交生活,并且避开家中耶稣会神父,所以这样想来,与些年轻朋友共享金虾酒馆油垢,总好过家中沉闷晚餐。
黎明时分,所有人都带着满嘴蒜味、怀着满腔爱国热情走出酒馆,消失在层溟蒙雾霭之中,在这雾气绝妙掩护下甩掉密探和警察追随目光。有时们会走山路到波河那头去,从高处眺望平原上朦胧雾气中浮现屋顶和钟楼,看远处已沐浴着晨曦苏佩尔加大教堂像座灯塔在雾海中闪耀。
但身为学生们所谈不只是将来“国家”。和每个同龄人样,们也谈论女人。所有人眼中都散发着兴奋光芒,轮番回忆起凝望阳台时捕捉到抹微笑,从大台阶上翩翩而下时触到只玉手,从弥撒书中落下朵干枯花朵,俯拾那刻(出自自吹者之口)还能闻到把它夹进书页那只手余留芳香。愤愤地退出他们讨论,从此获得“品行正直作风严肃马志尼党人”称号。
只有个晚上,最荒*那位同学悄悄告诉大家,他在阁楼口箱子里发现他那放荡享乐父亲费心藏掖几部当时在都灵被形容为cochon(4)书籍。他不敢带来放在金虾酒馆油腻餐桌上展示,决定私下借给们传阅。当它们传到手上时候,竟无法拒绝。
就这样,在夜阑人静之时,翻阅那些应该算比较珍贵同时也价格不菲大部头书,它们用摩洛哥羊皮装订而成,书脊上有横向脊垄和红色贴面,书页是金黄色,金色花叶纹饰有绘在圆形背景中,还有绘在纹章上,书名为《个年轻姑娘夜》或《啊!大人,要是托马看到们这样该多好》。翻看着书页,浑身颤抖不止,书中版画更是看得头上冒出成串汗珠,顺着头发滚下,滑过面颊,流进衣领……
不记得那个群魔乱舞夜晚是如何结束,性以其最骇人面貌呈现在面前(用宗教术语来说,就像阵惊雷,和神圣情感道引发对魔鬼和渎圣畏惧)。所能记得,唯有自己挣脱那段狂乱经历之后,诵经似低声重复着多年前贝尔图索神父逼牢记段话,现在已忘它出自哪位大作家之笔:“人体之美尽在皮肤。事实上,如果男性能看到皮肤之下东西,那对女性仅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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