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书本网 > 快穿之不死病人 > 第56章 伯爵的贴身男仆10

第56章 伯爵的贴身男仆10(3 / 6)

他现在回想起宋明轩z.sha死在他面前幕,心脏还是会想被人狠狠攥住样不能呼吸,可是他却还是能好好活下去,不至于痛不欲生,甚至在遇到个和他极为相似人之后,还把这份感情也给淡化

零号所说灵魂论并不是没有可能,或许里维斯和宋明轩样,他们有着同样外表和灵魂,但如果不是呢?假若他们是毫无关联两个人呢?假如里维斯毁容,他还会喜欢上他吗?

苏锦之对自己没有自信,他无法确定他爱上究竟是具皮囊,还是皮囊底下第无二灵魂。

“你喜欢吃什?”苏锦之忽然开口问里维斯。

里维斯听到他问题后怔几秒,很快笑声,望着他严肃地说出不正经话,但听他语气,却很认真:“吃你。”

“乔希大人不喜欢吗?”

苏锦之对他这张脸没有任何抵抗力而言,他看眼男人眼睛,那片灰色十分深邃,阴暗而炙热,饱含着浓烈感情,似乎能把他溺毙。苏锦之顿时觉得自己如果说不喜欢话说不定会被他捅,就说:“喜欢。”

“既然喜欢话,为什还要惦记着其他人呢?乔希大人可真是个见异思迁骗子啊。”里维斯听话之后就蹙起眉,垂下眼帘在他颈侧细细亲吻着,低沉嗓音里带着委屈和控诉,“把心和灵魂都骗走。”

苏锦之僵着身体给他亲。

很好,回答“不喜欢”会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回答“喜欢”会红刀子进白刀子出,不管选哪个,他都会被捅。

男人犹如雕刻般分明五官俊美绝伦,眼里带着柔和爱意,恍惚间他身影和脸庞和宋明轩重叠在起,如同那日他在花房醒来对上双眼——也是这样深邃灰和黑,像是睡梦中注视着他黑夜,偶尔闪烁出点点幽暗光,如同夜幕里疏星。

苏锦之忽然觉得眼眶酸涩发胀,却又控制不住心脏悸动和缓缓升起情愫,那点微苦难过被涌上甜蜜轻松遮盖,眼里雾气很快就消失不见

他耳廓红,瞪男人眼把书从桌子上拿起来装作继续看样子,实际上却是用它来遮挡自己渐渐烧起来脸庞。

里维斯勾着唇

但里维斯逗会,又在他唇角亲亲就没干其他事,也没捅他。

苏锦之看着他,反复在想里维斯会不会和宋明轩就是个人呢?毕竟两个人再怎相似,也不可能做到习惯上完全统,总是会有那些或多或少差异。

可这个世界和上个世界是两种不同文化,甚至连说话方式都有很大不同,苏锦之想要回忆宋明轩些小习惯和爱好,结果他发现自己真是个不合格恋人。

宋明轩知道他喜欢吃草莓蛋糕,可他却不解他喜欢吃什,又讨厌吃什。他们在很久,结果他对他看似解,看似亲密无间,实际上却无所知。

这样无知使苏锦之忍不住对自己产生怀疑——他真爱过宋明轩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重生之大涅槃

奥尔良烤鲟鱼堡
苏灿回到了自己十六岁那年的夏天。最关键的问题并不是在于苏灿如何去适应这全新的开始。而是明天过后。中考,就将没有选择的迎面而至!跨过了时空的界限,站在时光的这头,面对那曾经让他泪流满面的过去,苏灿要如何一步一步重拾遗憾,在这年代下面,如鹰似隼,划出灿烂的弧度?
最新小说: 残虐记 妻子的后事 再见,哥伦布 月球 无底牌游戏 亲爱的蜂蜜 万人嫌死后他们都后悔了 就算变成丧尸也要摆烂 卡塞尔不欢迎逻辑 大超的五条猫猫饲养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