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人前后晃晃,就转身走。
五天之后,向纽约市民事法庭提交要求在进入诉答程序之前撤销案件动议。实际上,这是场彻头彻尾闹剧,Lyle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可以说是违宪,妇女在怀孕二十二周之前堕胎权利已被列入人权。但是在美国,法院通常不会自行审查起诉理由充分性,对于原告起诉状中任何缺陷提出异议是被告责任。结果就是,案件在进入诉答程序之前就结束。整个审前会议过程当中,只见到原告律师,Lyle自始至终都没出现。根据律师解释,他因为些私人事务不能来,由史密特和谢林顿律师事务所全权代理。事情变得有些好笑,不太明白他是怎想,难道以为会自动戴上那个戒指,跑到他那里去?而且他似乎也不再关心诉讼结果,整件事好像只是为让失业,让他自己看起来很卑鄙。
更加讽刺是,那个原告律师跟是认识。此人四十岁上下,长得特别端正,说话很快,咬字字正腔圆,看起来就前途无量个家伙。他很同情地向解释:史密特和谢林顿从八七零年开始就为Lyle家族提供法律服务,所以……苦笑着打断他:“明白,百三十五年生意关系当然重要过年半雇佣关系。”
离开法院之后,做第件事情就是在家附近间妇科诊所约个时间手术。护士告诉,有个原本约当天下午病人不能来,要是没有别事情,可以那个时间来。有是时间,但第反应却是回答她:“今天下午可能不行,麻烦你帮看看星期三行不行。”仅仅因为害怕还是有别什原因,又把这件事往后拖两天。星期三上午十点钟,就可以告别所有肿胀、嗜睡和嘴巴里怎也去不掉苦涩,听说会很疼,但恢复也会非常快,用不个礼拜切就都过去。
不过,还是挺怕医院,各种刑具似手术工具,无影灯,带着帽子口罩眼神冷漠医生,除此之外还特别怕痛,等待手术两天像等着执行死刑样难挨。不用上班,可以爱睡多久就多久,但每天早上还是不到七点钟就醒过来,惴惴不安地再也睡不着。除此之外,怀孕还带来种陌生类似于感冒似感觉,整个人委靡不振,但胃口却好得出奇。星期晚上,Nick跑来给做次肉酱意粉,然后瞪大眼睛看着吃下去大半锅子,第二天早又打电话过来问有没有撑着。如果不是有那个吓人手术在中间横着,会觉得没有工作,停下来休息段时间也不错。星期二整个白天,都在读本半年前买小说,之前每次拿出来看都只是反复地翻最前面两页。
看书看得废寝忘食,直到傍晚来临时候,才脱掉睡衣,换衣服准备出去吃顿好,就算是死刑之前最后晚餐吧。走到楼下,公寓楼门口路边泊着辆黑色没有任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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