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到美国念小学,九九六年宣誓入籍,二十多年后今天,中文程度几乎等于零。名牌大学法学院毕业,J.S.D.学位,知名律所工作,执业两年。爱好篮球、网球、壁球,喜欢看赛车和科幻电影。身高六英尺(可能差点),体重百六十二磅……总而言之,是个不可多得大好青年。于是,问他,如果电影里变异怪兽来,他会不会救,他认真地点点头,然后亲
无尾长礼服,白色衬衣领口敞开着,解下来黑色领结塞在上衣口袋里,礼服驳领扣眼里插着朵半枯萎白色兰花。
看到他,门卫手在帽沿上搭下,点头致意就走。男人走到身边来,抬头看看那棵树,说个听不懂拉丁语词:“Elaeocarpusserrat.”然后又用英语解释,“锡兰橄榄。”
门卫走远,转过头看他,对他说声谢谢。他点点头,不笑也不说话,伸手把胸前枯萎兰花摘下来,揉成团,扔进旁边个不引人注意垃圾桶里。有点尴尬,说:“那,就走。”路跑着出花园。
之后很长时间,都记得他眼睛:虹膜是深蓝色,瞳孔颜色更深,看起来有些疲惫,但并不是酒后宿醉样子,看打扮像是从某个黎明时才结束舞会上走出来,礼服外套通体熨贴,衬衣也纹丝不乱,却毫无逻辑地带着丝浪荡夜味道。
NickTse是个律师,或者说,也是个律师。因为认识他时候,正好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所以,和他样也是律师。而对这样境况女孩子来说,更重要是,他是个有美国公民身份华裔。换而言之,个很值得下番工夫结婚对象。
第次跟他讲话是在个工作会议上。他是那个案子原告代理律师,跟那个律师为被告辩护。他们开会,打杂,在会议室里架好个投影仪,却不知道怎搜索电脑输入信号。屋子人等着,有人发出不耐烦咳嗽声。他从离最近位子上站起来,过来帮调好那台机器,很轻地说句,“Takeiteasy”。回个感激笑脸,对他说声Thanks。
那个会持续很长时间,椭圆形桌子上咖啡换两次。中间休息时候,他给张他名片,进公司不久,名片还没有印好,就把名字和手机号码写在张报事贴上给他。几天之后,按照律师同业工会职业守则,他在那个案子结束当天晚上打电话给,然后又遵守纽约市法定约会原则,约第二天起吃午饭。个半小时下来,确认两人均适龄未婚,体健貌端,无不良嗜好之后,定下第二次约会——晚餐加九点半电影。等到电影散场,他把送回布鲁克林普鲁斯派克特公园附近租住公寓时候,已经大致知道他履历:
姓名:Nick·D·G·Tse
年龄:二十七岁
出生地: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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