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小说中有时候会有些故事,凶手并不是因为非杀害目标不可而制定缜密计划,而是利用“这做或许可以杀他,或许不行,切都交给命运吧”无常规律。这当然是谋杀,然而凶手却可以脱罪,不被问责,是极端狡猾方法。以这种方法杀人,法律上究竟会如何处置?
西方侦探小说中经常出现有这类方法:这是个有幼儿家庭,A对B心怀杀意,A想可以让卧房在楼上B半夜下楼时从楼梯上摔落。西式洋房楼梯很高,万摔个不好,确实有可能丧命。于是A把幼儿玩具弹珠(在日本话,就是弹珠汽水玻璃珠)摆在楼梯上容易踩到地方。B有可能踩到弹珠无恙,但B也可能踩到弹珠摔落,却不到重伤致死。可是不管目达成还是失败,A都不会受到丝毫怀疑。因为众人都会认为玻璃珠是幼儿白天忘在那里。
天真无邪幼儿玩具弹珠被拿来当成可怕杀人工具,或许是这种极端对比妙趣,使得西方侦探小说作家经常使用这种手法。最近出版英国作家卡林福德[21]长篇侦探小说《死后》(PostMortem)也出现这种方法,忍不住在心里暗笑。
就像这样,顺利成功就好。即使不成功,也丝毫不必担心被怀疑,不管失败几次,只要不断地尝试同样方法,迟早有天能达成目。将这种狡猾杀人方法命名为“”。因为这种方法并非“绝对成功”,而是“顺利话就能成功”。以此为主题作品自古就有,举个例,R.L.斯蒂文森[22]《是杀人吗?》,在这则短篇里,就描写巧妙利用人类好奇心及逆反心理或然率杀人。
故事中位伯爵欲向位男爵复仇,两人留宿罗马时候,伯爵不着痕迹地向男爵提起自己做过怪梦。“昨天做个不可思议梦。你也出现在梦里。梦见你走进罗马郊外地下墓地。不知道是不是真有那样墓地,却清楚记得路线和沿途景色。”伯爵巨细靡遗地描述着,“你在那里下车,进地下墓地参观。也跟上去。那是条又长又宽阔荒凉地下道。你在黑暗中借着手电筒光线快步前进,不安极,总觉得你好似要消失在无边地底,好几次叫你别再走下去,赶紧离开,你不理会劝告,直往黑暗深处迈进……怎会做这古怪梦呢?”伯爵说得活灵活现。
几天后某天,伯爵开车在郊外兜风,无意间看到条与伯爵梦中景色模样乡间小径。仔细找,那里竟然真有梦境中地下墓地。梦与现实不可思议地重合。男爵无法克制自己好奇心,欲带着手电筒进入墓穴探究竟,这种想法令他异常兴奋,便采取行动。他不断地深入墓穴。当男爵惊觉不对时,脚下绊扑空,眼前地面突然消失,他摔进墓穴古井里。他想叫人,四下空无人。男爵最后就这样死在墓穴里。
伯爵复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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