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今十四五年以前,写过《超越诡计》、《超越谜团》等评论。方面提出应该朝尚未开拓心理性谜团、心理性诡计方向前进,另方面提倡依作家个性再次使用前人已经使用过物理性诡计,并披上文学性外衣,以拓展侦探小说未来之路。关于后者,也就是重视文学性这点,想法丝毫不变,但现在想强调。以下是它理由。
反观后来十几年经验,发现“诡计陷入瓶颈”这个说法并非完全正确。当时所读到外国侦探小说评论均大力主张“诡计陷入瓶颈”,认为诡计几乎已经被用尽,再也没有任何新诡计可堪使用。在构思侦探小说情节时,也深刻感受到这点,而当时最受重视范达因作品中重要诡计也几乎都是前人使用过。认为他作品魅力比起诡计,更在于内涵与文体。这些因素使认为与其徒劳无功地痛苦思索新诡计,不如退而求其次,使用旧有诡计,致力于在处理方式及整体文学性上找出新意。然而渐渐领悟到,要放弃诡计,是言之过早。
在范达因之后介绍到日本杰作,与其说在文学方面表现出色,仍然是在诡计或构架上有独创之处。菲尔伯茨如此,克劳夫兹如此,巴纳比·罗斯亦是如此。此外如克里斯托弗·布什、斯加雷德[1](不是已有日译版《后湾谋杀案》〈TheBackBayMurders〉,而是未译《安吉儿家杀人事件》〈MurderAmongtheAngells〉)、G.D.H.科尔[2]《百万富翁之死》等作家让人印象深刻作品,或多或少都在诡计方面有所创新。最近读到作品中,卡尔作品也是如此,艾利希《幻之女》在某种意义上也样,老作家克里斯蒂新作《无人生还》姑且不论是否为杰作,却是部她努力在诡计上找出新意绝佳例证(据说这部作品已由勒内·克莱尔[3]导演拍成电影)。换言之,透过这些实例,发现看似走入死胡同诡计,似乎枯木逢春,还有独创可能性。这是第个理由。
第二个理由也是来自于多年读书经验,强烈地感觉在着眼于谜团设置和符合逻辑性解谜过程旧式侦探小说中,比起其他任何文学方面条件(不过文章不成熟、不像样小说作品不值提。这里讨论并非那种初级教科书层次),它价值更要看诡计是否具备出色独创性以及整体情节安排是否巧妙。这在刚读完那刻体会并不深,因为会被其他要素迷惑其中,有时候即使是诡计幼稚、情节安排粗糙作品,读完时候也会觉得佩服;但随着时间流逝,这些附加物记忆会逐渐淡去,只剩下最关键诡计留在脑海中。每每想起那部作品,立刻浮现脑海是独创诡计和情节。在挑选世界十大杰作时,还是会先想到这类印象深刻作品(据所知,只有个例外,那就是西姆农两三部作品。这点会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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