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弄明白。”这句话是要暗示,里夫斯应当从她话中得出点儿结论,可是没有任何信息让他能够断定什。“想,他后来没有住在哈彻里。”
“没有,他家在这儿附近曾有过座房子,但后来倒塌。他妈妈当然是奥特韦莱家族人。”
“能够确认是……”他舔舔铅笔头,写下“戴夫南特母亲是奥特韦莱女士”。突然,他头脑里灵光闪,“天啊!”他说,“这就是他为什知道密道原因。”
“他当然知道那些密道。他曾对说,他还是个小男孩时候就常常在密道里玩。想,由于他家庭信仰天主教,致使他家与奥特韦莱家族关系很冷淡。你知道,没有争吵,但是他们之间却不大来往。总之,戴夫南特疯狂地爱上,想要和他结婚。却没法跟他结婚——部分原因是,并不确定是否喜欢他;另部分原因是,父亲属午低教会派教会【注:英国教会派】,要是嫁给戴夫南特,他定会有麻烦。于是戴夫南特离开班维尔,父亲去世后,也离开,而且们俩再也没有见过面。”
“那是
平民合作有违警方规则。
“这祥话,就可以自由地说话。请您理解,很有把握地告诉您,要告诉您切都是警方关心。那,不会有什事儿吧?是说,猜测,您可能会被当做目击证人受到传唤。”
“想,他们传唤是为问星期二是如何发现尸体,以及今天是如何带警察去韦福特。他们没有任何理由指望对谁是凶手发表自已看法。想,切都会相安无事。”
“好吧,无论如何就冒次险吧。您瞧,解警方,旦他们抓到个人,总是想给那个人定罪,仅仅是为给自己减少麻烦,或是为维护他们自己脸面。”
“这也正是个人对他们看法。”里夫斯无论如何都没有过类似经历,但表示同意并没有坏处。
“哦,最好先向你说说自己,以及如何卷入这场事件。名字,从法律上来说,并不叫伦德尔-史密斯,那是婚前名字,合法称呼应该是布拉泽胡德夫人。”
“您意思是说您是——”
“他遗孀。身为名侦探定是件令人愉快事儿,里夫斯先生。”
里夫斯因为她恭维激动得发抖,虽然喜好自省人定会怀疑那是讽刺之语。他突然记起,侦探应当携带笔记本,把事实都记录下来。他没有笔记本,于是他说“请原谅”,顺手拿到张会所信签,他用铅笔在上面写下“R.S小姐=B夫人”。不管怎样,他写下这些时候,看起来愚蠢极。
“是在本地长大,里夫斯先生。父亲以前是班维尔地区教区长。拍那张照片时候——拍那些照片时候,父亲还活着,还没有结婚。唯向求婚人就是戴夫南特先生——希望您明白,他是土生土长本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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