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会直接将日记胡乱丢在桌上。这肯定是情急之下草率行为,否则为不受怀疑,心虚他当然会将日记放回原处。由此判断,甲田听见枪响而受到惊吓是毋庸置疑。同时,这也表示开枪人不可能是他。”
“那他为何要偷看日记?”
“哦,你竟然想不通?他想知道爱人志摩子小姐真正心意啊,偷看日记也许能找到什蛛丝马迹。可怜甲田,可见他有多焦虑!”
“那,预审法官相信他不在场证明吗?”
“不,当然不相信。你也说过,毕竟对甲田不利证据太多。”
“想也是。哼,如今举出如此微不足道不在场证明也于事无补。”
“但是,觉得对甲田不利证据虽多,有利证据却也不少。第,如果杀你是他目,为何不先确认是生是死就立刻找人求救?再怎慌张,比起之前伪造脚印时周全,这般马虎行动显得不太合理。第二,为误导他人判断,混淆起点和终点信息,他谨慎迈步避免脚印重叠,却保留着天生内八字走路习惯,这着实让人难以置信。”
赤井先生接着往下说:
“以最单纯角度来看,杀人不过是发射子弹、把人杀死,这个简单明计划罢。但若以复杂观点来看,却是由几百上千个精密细节集合而成行动。特别是当其中掺杂着企图将罪行转嫁给他人、瞒天过海行为时,杀人更是种庞杂繁复计划。在本案中,眼镜盒、工作鞋、假脚印、丢在桌上日记、池底金制品。光列举证物至少也有十来项之多,若这些证物均是通过犯人详加策划、严密准备话,那其背后定存在着几百上千个别具意义小动作。因此若侦探像检查影片胶卷般,格格地过滤犯人行为,再怎头脑清晰、计划周全犯人,终将难逃法网。遗憾是,人类大脑毕竟无法进行这样细密推理,无论是多细小而无意义部分,们也只能尽其所能地多加留意,才有机会侥幸撞见犯罪影片中关键某格。因此,向特别注意人自幼儿起便已不知反复过几亿回反射性动作,例如走路时是先出左脚还是先出右脚、拧毛巾时是向左拧还是向右拧、穿衣服时是先穿右手还是左手等极其微小细节。因为这些乍看毫无意义动作,难保不会成为犯罪搜查中起决定性重要因素。
“再来,证明甲田清白第三个证据,就是包着工作鞋与金烟灰缸手帕上绑结。从里面取出物品,并小心别让绑结松掉,再将留有绑结手帕交给波多野警部保管。认为这是非常重要证物。那,上面绑什样结呢?在老家,那种结被称为‘立结’,绑结两端与下半部成直角,从正上方看来像个十字,小孩子常会打错。般而言,只有很少部分成年人会使用这种打结法,而且即使刻意学也不见得打得好。于是立刻拜访甲田家,请他母亲提供些甲田曾打过结以供参考。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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