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皱着眉:“见两次,别叫名字,太亲热。还有,以后不许穿别男人外套。”
元霄:“……”他这时才发觉,白问霖深藏,bao君性格似乎终于显露冰山角,足以证明那些乐团乐手们所言非虚,他是真会凶人……
白问霖打电话叫司机,小时后,两人到达史蒂文在纽约律师事务所。
元霄提着熨烫得平整西装外套走进去。这家律师事务所不大,但装潢很高档雅致,这说明史蒂文应该很厉害——毕竟能这年轻就成为五星航司专属律师。
他背
白问霖顿下:“现在就走?”
“不是,飞机是晚上。”他摇头,“有个东西要还给朋友。”
“在哪,送你去。”白问霖把雪茄碾灭,发出“兹”声。
“不用送,不远,坐车去,走不掉。”
“送你。”他站起来。
白问霖心里很清楚,元霄有多偏爱那个狂犬病。毕竟狂犬病不发病时候就是只乖狗狗,会撒娇,而他不会,他不懂得如何去表达。
元霄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话。他意识到其中原因,手臂蠢蠢欲动,想伸过去晃晃他手臂,但又不知道该说些什,阔别多年,他和白问霖已经失去当年无话不谈亲密。
他胡思乱想地盯着暗淡灯光,侧头去看,白问霖好像已经睡着,侧脸轮廓英挺,睫毛浓长地垂下来,眉头拧着,模样好似做个很不高兴梦。
元霄买是红眼航班,这种时段航班比白班机便宜些,索性敞开睡。
起床时快中午,在房间里没看见白问霖,找圈,元霄发现他在个很隐蔽房间里。
元霄只好拿出名片:“史蒂文,这件外套是他,得还给他。”
白问霖捏着白色名片,眯起眼:“别人外套怎会在你那里?”
“啊?那天在监牢里睡着,史蒂文就把他外套盖在身上,他人很好。”
“你叫他史蒂文?你跟他什关系。”
元霄更茫然:“才见过他两次。”
修长手指夹着深褐色雪茄,整个雪茄室里烟雾缭绕,白问霖整个人脸孔,都陷入烟雾中,长腿微微岔开,是个很霸道坐姿。在暗色调房间里,有股老贵族味道——还把元霄给呛下。这味道很浓烈,但是有股很难言诱人,他那天在白问霖身上闻到过。
烟雾散去,隐藏在背后男人才露出其深刻面容,浓眉下是很深邃迷人蓝色眼睛,仿佛眨眼,星光就坠落。
元霄心底惊叹下,太帅。他们内蒙很多男人其实也很帅,浓眉大眼体格健壮、颇有男人味,不过完全不能和白问霖比。元霄本来是他才华粉,哪怕从前在yutube上看他演奏视频,发现他是如此英俊迷人,也是更关心他技巧,而不是关心他脸。
可如今竟也渐渐可耻地沦落为颜粉。
好半天才从他英俊面庞上移开注意力,元霄有些不好意思:“问霖,有事得出去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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