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菲茨斯蒂芬再没跟说过话。他拒绝见,而作为囚犯身不由己时候,他也直守口如瓶。他突然这恨——是恨没错——想是因为他觉得认为他疯。他想要全世界其他人(至少是代表全世界那十二位陪审员)认为他丧失神志,他也做到,但他可不想令也这认为。身为个正常人,通过装疯随心所欲地逃过制裁,那他就等于开全世界个玩笑——如果这算玩笑话。然而如果他就是疯子,可又不清楚自己不正常,自以为自己在装疯,那这玩笑——如果这也叫玩笑——可就是开在他自己身上。把这玩笑开在他身上,像他这样自中心人当然受不,虽然他不太可能承认他是真(或者有可能)不正常。不管他是什想法,自从那次探病时说过从法定角度上他能脱罪后,他就没对讲过话。
几个月后他身体好到可以现身法庭,那场审判确跟他保证过模样,成场精彩马戏,而各家报纸也确都跟着乐得鸡飞狗跳。他在郡立法庭就科登太太死亡案受审,这回又多两名证人:当天早上他们看到他从科登住处后头走开;另外还有名证人指称,前天整晚——或者至少是后半夜绝大部分时间——他车就停在四个路口之外地方。市立和郡立地检官都同意说,科登案证据最不利于他。
菲茨斯蒂芬辩称他是“精神失常,无须承担刑事责任”,反正是这类法律专门用词。科登太太是他最后个受害者,所以他律师团可以将他过去犯所有罪行统统搬出来,当做他精神失常证明。就这样,他们把这事儿办得声势浩大,卓越非凡,将他原来思想完全发扬光大——要证明他精神失常最好办法,就是指出他犯罪多到绝非常人所及。好吧,那显然再清楚不过。
爱莉丝·丹恩和那时还是个孩子加布丽埃尔住在纽约时候,他就认识表妹爱莉丝。这点只是菲茨斯蒂芬面之词,加布丽埃尔无法佐证,不过有可能是真。他说他们没对外人透露过他们俩关系,是因为他们不希望女孩父亲——当时爱莉丝正在找他——知道她与不堪回首过去又生出什枝节。菲茨斯蒂芬说住在纽约时,爱莉丝是他情妇。这点不是没有可能,但是也没什意义。
爱莉丝和加布丽埃尔离开纽约来到旧金山后,菲茨斯蒂芬和爱莉丝会偶尔通信,不过并没有特定目。后来菲茨斯蒂芬碰到哈尔顿夫妇。宣扬密教是他出主意:由他手出资构架,还把教团引进旧金山。然而他并没有对外透露他扮演角色,因为认识他人都知道他是怀疑论者,他参与就等于昭告天下教义是假。他招认道,对他而言密教算是他玩具,也是摇钱树。他喜欢影响别人——尤其是用比较隐晦方式,而他书好像又不太畅销。
埃罗娜·哈尔顿是他情妇,约瑟夫只是傀儡——不管在他自己家里还是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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