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不要把脚掌在马镫里卡太死,以防坠马时候被马拖着当抹布走,抓缰绳好像也有说法,不过张恒已经忘记,还有马上坐姿他同样也想不起来,不过起步和减速他倒是还记得点,转向他研究段时间,也勉强能做到,就是不太熟练。
这没办法,他毕竟只是个靠自己摸索新手,实际上因为他优异平衡感和对身体控制能力已经做比绝大多数初学者好多。
又练会儿,张恒觉得自己应该差不多可以上路,就戴上毡帽,拉着缰绳向林肯县方向出发。
茫茫戈壁上,人双枪牛仔骑士,骑着他马儿在奔驰在烈日下,这样画面颇有西部片中感觉。
当然,这要取决于你如何来定义奔驰,实际上张恒和他掉毛马速度只比步行快点。
直到今天之前张恒只有过两次骑马经验,而且都是在他小时候,在公园骑那种儿童款小马驹,有专人牵着,以差不多每小时十迈速度绕着巴掌大小场地跑几圈。
换句话说,这实际上是他第次真正选择马来做交通工具,虽然他也很向往那种骑着骏马飞驰场面,然而从安全角度考虑,张恒还是决定从初级难度起步,步步来。
于是他最终挑匹最矮最瘦,还有点掉毛棕马,和它那几个同伴相比,它看起来相对温顺些,张恒接近它时候也没有那抗拒,张恒趁着它在低头吃草料时候走到它侧面。
试着抚摸下它背部,那匹掉毛棕马打个喷嚏,扭两下身子,眼见张恒没有离开意思,它也没有更激烈动作,继续埋头吃着草。
就你。
不过能不用自己走路,张恒已经没法抱怨太多,他也不敢让真让这匹马放开跑,是为自己安全考虑,二也是防止还没到目地,这匹看起来就不太行马自己先把自己给跑劈叉,那样话张恒就只能步行。
人马就这样踏上旅程。
当太阳升到天空中最高位置时候,按照惯例张恒找个稍微阴凉点地方,下马补充点水分和食物,顺便计算下,按照他现在速度到达林肯县恐怕得在五天之后,食物方面倒是没有什问题,但是水话,如果把马那份也算上,大概只能支撑三天时间,当然两天不喝水倒也死不,但是张恒也没有什自虐习惯。
按照已经挂掉
张恒在心中做出决定,他不是不知道这匹马没有其他马好,但是再好东西也得遇到合适主人才能发挥出用处来,对张恒来说眼下没有别马比这匹性格佛系马更适合他。
跑不快也有跑不快好处,至少他坠马风险小很多。
选定自己坐骑后,张恒就把其他马给放,省它们跟着酒吧起被烤。
随后张恒并没有着急上路,而是骑着自己那匹新马在小镇上先溜两圈,重温下骑马感觉。
当年在公园里学到东西他还记得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