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当晚轮到莫莉打扫卫生,她是最后走人,恰好那时候约翰办公室灯也亮着,所以最后时候只有他俩在工厂,这就给他留下犯案时间,第二天和张去拜访纺织厂,门口家伙告诉们约翰不在,这本身就很可疑,在发生那样事情后他最近都应该在工厂想办法安抚女工情绪才对,抽空溜进约翰办公室里,注意到他地毯有换过痕迹,新地毯大小明显不是很合适,估计是从家里抱来应急,他那张气派办公桌角也有隐约血迹,渗进木纹里,但是就像你说,这依旧没法解释保罗床下莫莉衣服。”
格雷格森能坐到警长位置上倒也不是完全榆木疙瘩,闻言摇头道,“别跟说是约翰嫁祸给保罗,来保罗在隔壁化工厂工作,约翰都未必知道他,二来就算他知道有保罗这个人,也不可能知道后者住在哪儿,贫民区那路能把约翰给绕晕,像他这样身份人如果出入那里太过显眼,也不可能没人注意道。”
“是没错,所以认定本案还有个同谋。”福尔摩斯道。
手就能有十倍收益吗。”福尔摩斯道,“得,你也别难受,这东西是证物,牵扯到桩命案,们用完后说不定倒是还能还给你,现在,先带们去看看吧。”
“好……好嘞。”
老板带三人来到放典当物仓库,福尔摩斯蹲下,都不需要用放大镜就能看到地毯中间残留血迹。
那里显然被人清洗擦拭过,但是没能擦干净。
“这个什也说明不吧。”格雷格森道,不过能听出语气也已经有些动摇,他心里这时也有点慌,仿佛是在安慰自己,又道,“而且老板也说这东西很可能是偷来。”
“这是约翰·琼斯办公室地毯。”福尔摩斯道,“老实说也没想到会这顺利,还以为他会用更稳妥办法来处理这东西。”
“这个名字听起来怎有点耳熟,等等……这是约翰纺织厂现任老板?”格雷格森终于想起这个名字是从哪里来,“之前去纺织厂时候就是他接待们,他人看起来还不错。”
“纺织厂女工们可不这想,这已经不是他第次骚扰工厂里那些女工。”福尔摩斯道,“虽然大家都不想谈这件事,但是还是想办法打听到就在前年他从父亲那里接手纺织厂后,这里女工经常有意外怀孕事情发生,当然最后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声张,拿笔遣散费后就离开纺织厂。”
“这确不是什光彩事情,”格雷格森态度明显有些软化,顿顿道,“好吧,承认之前可能漏掉些东西,约翰先生看起来也有些嫌疑,但还是要说那个叫保罗小子依旧是这里头号嫌疑犯,毕竟他床下带血衣服也是实实在在。”
“别着急,听说下去啊。”福尔摩斯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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