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将先前卷翘酒红色怪异发型剪掉,左耳挂着副造型简单
这些陌生人会知道他名字,知道他是谁,会认识他,喜欢他。更正确地说……他会交到朋友。
他生命中第批真正朋友。
他换三次衣服,可是越换越不满意。每抽根烟就刷次牙。直到最后才决定穿件无袖衬衫,条白色牛仔裤。
记住:不要特立独行,不要奇装异服,让别人见到你第眼就觉得反感。
还有,穿着与行为举止不要太娘炮,至少今天不要。
这是第个真正属于他圣诞节。
都会型男拉斯穆斯。或者说,男同志拉斯穆斯。这个他梦寐以求、终于如愿以偿新身份。
如往常,克莉丝汀娜阿姨中午时分就回科彭镇。自从搬到斯德哥尔摩以来,他第次可以独享整座公寓。
在斯德哥尔摩住整整三个月,他还没真正认识什朋友。
他跟艺术学概论两个同学喝过咖啡,曾在提米夜总会和另名男子攀谈,但他最习惯狩猎地点还是克拉拉教堂北街与维京人桑拿浴。好死不死,这家夜店离阿姨家只有几个街区远。
绝对会耸耸肩,漫不经心地回答:“有区别吗?”
科彭和维姆兰这个该死大垃圾堆,有什好眷恋?
那些恨他入骨、心要他死残渣与败类,有什好怀念?
个他压根儿就不想再回去鬼地方,还有什归属感可言?
科彭镇已经不存在。
娘娘腔,娘炮,在男同性恋中地位是很低。他刚到斯德哥尔摩没几周就发现,男同性恋跟其他人模样,也是会看不起其他男同志!粗犷男同志搭讪其他人得心应手,娘娘腔就显得寸步难行,玩到最后只能龟缩在空荡荡舞厅里,口齿不清地模仿“这是人生……”,陷在自己孤独世界,永远站不起来,永远走不出去!
他必须让这些素未谋面陌生男子喜欢他。
既然如此,他也得让自己有资格得到别人喜欢才行。
他打理完毕,整装待发。临行前,揽镜自照。
斯德哥尔摩拉斯穆斯。
迄今,他与其他人接触都是偶发、匆促,互动中不常交谈,不会说出自己姓名,更不会问对方姓名。
这种关系通常无疾而终,转身离去。他与这些人分享最私密东西,但注定对对方无所知。
因此,想到要与完全不熟陌生人共度圣诞节,拉斯穆斯既紧张又兴奋。那种感觉,就和开始去阿尔维卡读高中,或跳上开往斯德哥尔摩火车时模样。
要开始。
他渴望能够重新开始。
条路通往欧颜镇,另条通往欧莫佛斯。路旁点缀着几栋小屋。每次开车经过这里,都必须像傻瓜样把时速降到五十公里,回到大路才能开到九十。
这鸟不拉屎穷乡僻壤,又有啥好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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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啦。哈哈!
现在他是全新拉斯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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